引用第43楼调解员3于2006-08-19 02:38发表的“”:
刚刚收到zgh890的短信“调解员和我说了,我给的地址和电话虹口区东余杭路469弄1号1202,电话13661668366!都没错!收不收的到就看快递公司了!噢也!88了您老!哈哈!”
如果此话是属实,那也就证明被投诉人承认给投诉人的地址跟联系电话确实是当时给的,并不是中间出现错误导至无法收取快递,那拒收快递也就是很有可能了,如果是这样将等待总版主来严肃处理。
用户zgh890,请明示哪个调解员跟你沟通过了,好方便我们之间的沟通。谢谢合作。
本人与用户:zgh890 进行沟通
5 Re:调解 调解员2 zgh890 2006-08-18 22:56 是
6 调解 调解员2 zgh890 2006-08-18 22:15 是
内容是要求 用户:zgh890 与 用户:allenxia 再次确认地址和电话。
同时 建议 用户:allenxia 如果可以的话,更换快递公司。
3 Re:调解 调解员2 allenxia 2006-08-18 23:07 是
4 调解 调解员2 allenxia 2006-08-18 22:58 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