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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TOYS通用规则暨交易行为管理规则(2012.11.08修订)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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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被执行取消置顶操作(2009-11-07) —
ACTOYS论坛为供模玩爱好者自由交易、交流的专业模型玩具论坛。为妥善处理发生于论坛上的交易与交流之间的关系,创造安全、便捷、诚信的交易环境,积极、健康的交流氛围,特制定版规如下:
一、通用规则
(一)本管理规则的定位
各版区有自己的独立规则,独立规则中不与本规则精神冲突的条文优先于本规则适用。各版区未做规定的事项,适用本规则管理。如该版区的规则与本通用规则冲突,原则上以本规则为准。但因实际情况变更造成的冲突例外。
(二)ACTOYS免责条款
ACTOYS网站为动漫模玩爱好者免费提供交流场所,用户可以自由地出售或者求购任何不违反国家禁令或者法律法规限制的动漫玩具模型。
ACTOYS声明:对于ACTOYS站内任何用户和特许商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及商品来源,ACTOYS不负核实的责任,请用户自行辨别。如在交流中因信息真实性或商品来源问题产生纠纷,均与ACTOYS无关,ACTOYS不会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ACTOYS声明,在ACTOYS上从事交易的用户应当自备相关纳税以及工商管理的证照和文件。对于不能自备的用户,一经有确凿证据的检举,如果相关主管部门要求通过ACTOYS协助调查,ACTOYS将配合执法以及相关部门调查。
对于ACTOYS上可能存在的用户交易未经报关手续进入国内的大宗玩具,我们提醒用户应当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进行处理。一经有确凿证据的检举,ACTOYS将积极配合相关法定部门的调查。
(三)发贴、回贴制度
用户在严格遵守本管理规则及其后续各项补充规定的前提下,可以自由发布言论。但是以下内容必须注意:
1、未经许可,严禁任何用户在任何帖子内发布任何形式的广告(确需发布广告,须先报请管理员审批)。
2、禁止在纠纷调解区以外的其他版区讨论或者争论发生于各版区的纠纷事件。    
3、严禁利用发贴、论坛短消息、签名档、签名头像等方式发布以下信息:
(1)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及国家有关部门通报的有害信息。  
(2)任何有辱民族气节的言论、破坏民族团结的或者宣扬种族、地域歧视的言论。
(3)一切涉及政治及当前社会敏感政治性、民族性话题,以及以我国国家领导人、重要政治人物为内容的笑话、丑化图片以及其他有损人物形象的话题。
(4)任何形式的攻击、嘲讽、谩骂言辞以及带有地域歧视及地域污辱性的言论。
(5)对地方语言、其他语种歧视与排斥。
(6) 色情信息以及衣着暴露的女性图片
(7)含有不文明语言及其他可能损害ACTOYS形象、声誉的内容。
(8)任何交易信息和广告
4、转载图片、文章时需注明出处。
5、由于ACTOYS上的玩具价格讨论对现实玩具价格影响较大,为防止出现不良影响,并防止ACTOYS卷入不必要的争论或者纠纷中,有关价格讨论的帖子,不允许出现具体数字,三位以上的数字,只允许具体到百位。
6、为防止散布广告或恶意诋毁,禁止用户对各地实体模玩店铺进行任何评价。
7、论坛保护各类原创作品
(1)对原创作品的内容欢迎评论,但严禁任何人对任何原创作品发表不说明原因的贬低、否定、甚至攻击言论。
(2)如果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抄袭或者翻模、仿制,可以发送站内短信息向“actoys.net”举报,但举报的同时必须附带相关有力的证据,例如对比图、两款作品相似的地方(如尺寸或某些细节等)
(3)为保护和鼓励原创作品,我们将严禁任何与原创作品近似的“模仿”、“借鉴”作品在论坛发帖宣传或交易,一旦发现有对原创作品“翻模”、“盗版”以及抄袭的恶意行为,将对当事人列入黑名单,永久封杀。
(4)建立原创登记制度,凡从事第三方产品开发的公司、个人,均可发送公司或个人资料以及所开发的产品的相关资料到[email=actoys@163.net]actoys@163.net[/email],申请AC第三方资料库收录(http://www.actoys.net/index.php?m=content&c=index&a=lists&catid=60)。凡被ACTOYS第三方产品资料库收录的原创作品,受以上保护条款保护,并有机会获得专题推介、专题评测、组织团购等权利。
8、精华贴奖励标准
1)优秀的原创作品,包括玩具展示照片,收藏心得体会,新品介绍,绘画涂鸦,DIY
2)技术性文章、图片等具有一定参考价值的。
3)迷友回帖中反映热烈的,有积极意义的。
4)入选ACTOYS《模玩》电子杂志或者其他玩具类杂志的。
5)原则上,转贴不予加精华(特别有价值的转帖可适当放宽限制)
6)特殊情况下,对急需宣传推广的帖子进行有时间限制的精华处理。
9、禁止在交易帖子中争吵,出现争吵,一律对发起争吵人禁言一周。受到处罚达三次以上的,予以禁言30日处罚。
在其他类型贴子中出现争吵的,如果起因系一方不当言论引发,则对该方予以禁言一周,对对方不予以处罚。但如果对方有意识地恶意引导该纠纷进入争吵状态的,则对对方也予以禁言一周。
禁止在交易帖子中涉及与交易物和帖子中的交易无关的其他事项(如提及以前的交易纠纷,或提及与该交易物相同或类似的玩具品种在其他地方有出售以及出售的价格,或嘲讽交易双方等),出现此种情况,将由版主视情况对回复予以屏蔽或删除,如系由发帖人引起,可对帖子予以锁定。对情况严重,或多次出现违反此规定的用户,予以禁言3日至14日之间的处罚。受到14日以上处罚达三次以上的,予以禁言30日处罚。
禁止在他人交易帖子中使用回复方式出售自己的物品或贴自己交易帖子、拍卖贴子的链接。出现此种情况,将由版主视情况对回复予以屏蔽或删除,对情况严重,或多次出现违反此规定的用户,予以禁言3日至14日之间的处罚。
  
二、认证规则(2011年5月1日补充本条)
1、ACTOYS实行交易用户必须认证的制度。
2、凡需要自愿认证的用户,应当按照认证办法的规定进行认证。(认证制度:
http://old.bbs.actoys.net/read.php?tid-276440.html
3、申请认证,默认您已经详细阅读并理解了本站版规,如出现交易违规情况,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4、一个用户只能拥有一个认证ID,一旦发现重复申请或企图骗取认证ID者,一律予以相应处理。
5、认证资格仅作为在论坛参与交易的许可,不作为用户诚信度的参考,请各位参与交易者加强网络交易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
6、出于安全防范或论坛管理的需要,管理人员有权随时中止用户的认证资格。认证资格的开通或中止,与用户是否诚信或是否违规没有必然联系 .
7、由于认证程序需要提交身份证及身份证照片等个人信息,如您担心提交此类信息会存在安全隐患,可在身份证照片上添加水印后再上传照片,如您不愿意向我们提交此类信息,可自由选择不进行认证申请,但不妨碍您在论坛参与讨论。
8、禁止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认证申请。如发现使用他人身份证进行申请,则该用户ID将被取消认证,并有可能被列入论坛黑名单
9、鉴于有用户使用亲属账号和资料注册多个认证号的情况,在此暂规定,用户之间为直系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且在同一地址居住或上网的,只允许一人申请认证,ACTOYS不接受此类情况的直系近亲属共同成为认证用户的申请。
虽为直系近亲属,但居住地有明确区分的(如不在一地,或虽在一城市但有足够证据证明为分别居住的。或上网IP地址不同的),可以分别申请认证,但不得相互转借账号使用,一经发现,将对认证账号取消认证。
两名用户为配偶的,无论何种情况,ACTOYS均不接受双方共同成为认证用户的申请。

三、交易相关规则
(一)交易流程规则
1、ACTOYS只有认证用户方可进行交易行为。认证用户的交易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排队制度进行交易。 本站特许商家不得在交易区进行交易(2014.05.15补充)
2、交易只允许在特定的交易区内进行,其他任何版区不得涉及交易,不得发布交易帖子。 禁止利用头像、签名档等非帖子形式发布出售、求购、转让商品的信息。
3、排队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出售物品有意购买者,需在论坛回帖明确表明购买意向(“要了”)。卖方应当按照回贴先后顺序来确定买家,不允许买卖双方不顾交易帖子的回复顺序通过QQ、E-MAIL等方式达成交易。
(2)第一个回贴表示“要了”的人,除非出现8小时内无法通过论坛短消息、qq、电话等方式与卖方联系或买卖双方均同意取消交易的情况,才可以取消交易,否则将按违约予以处罚;同样,如果卖方以任何借口在8小时内回避与买方的联系,也将视为违约。
卖方应当按照回贴确定购买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买家,在第一个回帖确定购买者主动放弃交易或在8小时内没有与卖方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卖方才能与第二位回帖确定购买者交易。回帖确定购买者除非发生卖方存在明显欺诈嫌疑或卖方同意取消交易的情况,否则以任何方式取消交易都将被视为违约。
(3)任何情况下,非论坛回贴方式的排队都是无效的,严禁卖方出现“以xx顺序为主,论坛顺序仅作参考”之类的言辞。
    在有效的出售帖子中(未过48小时有效期的),明知或应当明知已经有人喊要的情况下,不具备交易权(包括未喊要和喊要但无优先权)的用户与卖方相互
私下联系购买帖中出售物(简称“截胡”),对此类行为,一经查实,将对与卖方达成交易的“截胡”者的ID和卖方均按照成交不卖行为予以处罚,记违规一次,禁言30日。但卖方和“截胡”者及时纠正错误的,可不受此处罚。“截胡”者如能提供出证据,证明自己联系卖方的时间早于喊要者回复时间,且在联系时并不知情,或者明确询问卖方是否已经与有效喊要者取消交易而卖方予以肯定性回复(或不回复)的,可不受处罚。(注:本条于2011年4月21日增加,2014年6月22日修订)

      在有效的出售帖子中(未过48小时有效期的),已经有人喊要的情况下,严禁其他用户在回复中加价表示购买帖中出售物。对此行为,记禁言7日。屡次出现这一做法的用户,禁言20日。(注:本条于2011年12月14日增加)
(4)只有在论坛回贴表示“要了”,才具备优先权。
          附加条件的“要了”不立即构成有效交易。在卖方明确针对该条件在该出售帖子中做出促使交易成立的回复后方为有效(包括PM在内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复确认均不能作为发生纠纷时的判定证据)。但是,如果在此附条件的“要了”发出后,在卖方明确针对该条件做出促使交易成立的有效回复前,有用户随后无条件“要了”,则该无条件的“要了”有效,附条件的“要了”无效。[注:本条款自2010年3月18日起生效]  
卖方在出售时附加了符合版规要求的条件后,用户喊“要了”,应当同时注明自己是否认可卖方条件(如“可自取”,或“本地自取”等),仅回复“无条件要了”的,由于在发生纠纷时不能断定是指对玩具品相“无条件”,还是对交易方式“无条件”,故在帖子中视同回复“要了”,不能做为接受卖方全部、任何条件的依据。[本条于2011年10月29日增加施行]
(5)编辑过的回贴中表示“要了”,无效。 但在编辑时间前未有人在以后回复中声明“要了”的,该编辑行为不影响回帖的有效性。
(6)出售贴在发帖48小时后如果无人喊要,则不再受排队制度制约。卖方可采取其他交易方式出售,也可出售给任何人。但ACTOYS不处理因此类交易方式所发生的纠纷。
     出售帖在发帖48小时后也可通过重新对原帖所出售的物品发帖出售来获得新的期间计算。
(7)用户在喊“要了”后,即表示接受卖方帖子中的描述,不允许与卖方就邮费之外的问题进行讨价还价(卖方认可的情况除外),如出现讨价还价情况,卖方在有足够证据时可权单方终止交易。 但必须通知购买人。同时,卖方在帖子中注明了交易方式的(例如自取、面交、***地点交易、走**快递、支付宝交易、中间人交易等等情况),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更改。任何一方擅自更改交易方式且未征得对方同意的,更改无效,双方仍应当按照帖子中的方式进行交易,如因一方擅自更改交易方式导致另一方提出取消交易的,提出取消交易的一方可以对方成交不交易为由提起投诉,但应当同时提供相应的双方交流的证据支持
4、双方取得联系后,买方应当按照卖方要求的支付方式(必须是合乎版规的支付方式)及时付款。卖方应当及时交付所交易的物品。
其中,支付宝链接方式的,应当在24小时内拍下并在拍下24小时内付款。确实因故不能在此期间完成付款的,应当向卖方说明,但除非卖方认可,否则最迟不得超过48小时;卖方应当在收到支付宝付款通知后24小时内发货,确因故需要延期的,应当及时通知购买人,但除非买方认可,否则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0小时。  
    中间人方式的,购买方应当在24小时内将货款交付给中间人,中间人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卖方,卖方在收到付款通知后应当在24小时内发货,确因故需要延期的,应当及时通知中间人和购买人,但延期最长不得超过36小时。买方在收到货物后应当于24小时内通知中间人,中间人应当在24小时内向卖方付款。  
   面交和自取方式的,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按照交易帖子中面交或自取的要求完成交易,但除非对方认可,否则约定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日,任何一方拖延面交时间超过此期间且未经对方同意,均构成违约,对方可以自行解除交易,但需要通知对方。
春节前后(农历腊月二十至次年正月初十期间),因情况特殊,需要邮寄的交易,由双方协商付款及邮寄的时间。面交方式的仍应当按照要求处理。
在未付款前,交易关系中的任何一方只允许提出一次延期,如果一方再次提出延期,对方可以选择同意再次延期,也有权不予以同意并解除交易,但需要通知再提出延期的一方。
在未付款前,如果卖方首先提出要延期交货,买方有权选择在卖方的交货期前任何一天支付。如果卖方提出的迟延交货时间大于48小时,买方有权取消交易,并需要通知卖方。
在买方已经付款后,卖方只允许提出一次少于30小时的延期。延期的期间到期后仍未交付,视为违约。
买方提出延期付款的,无权要求卖方提前发货。
[本条2011年3月6日新加试行]

关于限定地域的特别规定
5、卖方有权限定交易区域(如仅限北京地区交易,仅限上海地区交易等等),但这一限定交易并非优先权,如非该区域买方能联系所要求区域的朋友做中间人代为交易,按照排队制度获得的购买权同样有效,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仅回复“要了”却未同时注明可联系第三人代为交易的,该“要了”的效力不能对抗本地买家。但可以再次回复补充说明可找人代为交易,并以该补充的时间为喊要的时间。
     1)设定地区限制的,应当在题目中注明。
    2) 此种本地交易允许设置“本地自取优先”或者“本地面交优先”,该优先条件的含义解释为:如果本市买方(包含明确说明能够联系中间人者)能够自取(或面交),则在本交易中具有优先权,否则, 本地买方(或委托中间人的买方)在本交易中无特别优先权,仍按照排队制度确定先后顺序。
       出售物品欲设置此条件者,在发帖时必须在主帖中明确说明自己所在城市,并明确详细地标明自取或面交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未做自取或面交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说明或说明含糊者,如在交易中发生与取货方式有关的纠纷,默认按照无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限制处理。
3)仅注明“本地面交”“本地自取”的,喊要应当既符合“本地”又应当符合“面交”(或自取)两个条件。只说“要了”的本地买方,其“要了”效力待定。如果卖方确定该买方能够面交(或自取),则应当回复确认,该用户从而在本次交易中具有优先权,否则应当由直接明确回复“面交要了”(及相同意思的“要了,可自取”等)的用户具有优先权。[本条于2011年4月25日增加,7月15日修订。特别申明:本条规定仅适用于本地买家间出现争议的情况,不适用于外地买家]
关于优先权的特别规定
6、在出售贴中,允许卖家设置优先权,但仅限于“全要优先”,“同城优先(本地优先)”两种,不得出现“xx人优先”、“多要优先”的情况。
   不得出现“同城全要优先”或者“全要同城优先”的组合式优先方式,对做如此设置的优先权,仅取排列在第一位的词语表示的优先权为有效(例如 “全要本地优先” 一词中,取“全要”为有效优先权,而后面的“本地”优先权失效)

    在“同城(本地)优先”条件下,如果非该区域买方能联系所要求区域的朋友做中间人代为取货,按照排队制度获得的购买权同样有效,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仅回复“要了”却未同时注明可联系第三人代为交易的,该“要了”的效力不能对抗本地买家。 但可以再次回复补充说明可找人代为交易。并以该补充的时间为喊要的时间。
       “ 同城(本地)优先”允许设置“同城(本地)自取优先”或“同城(本地)面交优先”。对此特殊条件的规定与上述第5条相关内容相同。
     允许用户设置有生效先后顺序的“优先条件”。即用户可以设定第一种优先条件,同时声明,如该优先条件得不到满足,适用第二种优先条件。 未明确说明两种以上优先权的先后顺序的,以排列顺序为生效顺序。
1)同城,系指与所卖物品所在地相同的城市及其相关辖区。
2)优先权必须由卖方在发帖的同时予以说明。
3)不同种类(组)的物品在同一帖子中出售的,允许由卖方设定所有物品“全要优先”或者同类(组)物品“全要优先”。
4)优先权的有效时间在发帖同时由卖方公开设定注明,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如不注明则默认为12小时。用户设定两项有先后生效顺序的优先权的,第一优先权的默认有效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无满足第一优先权的回复的,则第二优先权生效,时间同样为默认12小时。 5)优先权有效期间内最先符合优先条件的确定购买者具有交易优先权;优先权期间已过后,按照正常排队制度确定优先权。
        允许委托符合“同城(本地)优先”的第三人代为交易,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
6)标注了全要优先权条件的帖子,卖方在优先权有效期内不得与任何单独要下其中一件或多件(不是全部)物品的用户交易。
7)在优先权有效期内,如卖方与不符合优先条件的用户确定交易但未发货(包括已经收到对方款项),该交易ACTOYS视为无效,卖方应当与最先符合优先权条件的用户完成交易,享有优先权的用户有权要求卖方继续该交易或发起投诉;
   如卖方在优先权有效期间未满时已经与不符合优先权条件的用户完成了交易(即已发货),享有优先权的用户有权选择如下方式解决:a.取消交易,发起投诉(如卖方能够提供出发货单则将认定卖方违规而非欺诈,如卖方提供不出发货单据将视为卖方有意不出售货物将予以严惩);b.取消交易,不追究卖方责任;c.继续要下除已经出售的物品外的其他标的物,在此情况下当事方均不构成违规。
8)在同城优先的情况下,允许买方通过与卖方同城的中间人代为交易,但买方必须在7日内完成交易。超过7日未完成交易的,视为交易取消。

7、双方交易时,对于运输问题要提前议定(如是否进行保价、出现问题是否承担责任等),发生问题后以事前达成的运输协议为准,判定责任承担。      
8、论坛交易建议使用支付宝和面交、中间人等方式进行,如卖家在销售时(包括在联系过程中提出)明确要求予以先款,买家有权中止交易。
    禁止“先款”式交易,交易帖不得出现“先款”(包括所谓的“支付宝先款”)要求。 同样,购买人也不得提出“先货”要求。(注:本条于2011年2月26日修订)
     如买方提出以中间人或支付宝方式交易,卖方无权拒绝。(中间人制度细则:
http://bbs.actoys.net/read.php?tid-53548.html
   凡卖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买方提出的中间人或者支付宝方式交易的,买方有权单方决定终止交易。  
如买方提出由卖方先行发送货物,卖方有权予以拒绝并取消交易。
9、交易成功后,收货人如有疑问,应在收到商品开始三日内联系卖方。过期无效(特殊原因例外,如:出差,长时期不在家由家人接收,人在国外等,但要提供相关证明);引发交易纠纷,需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投诉,过期无效。
10、严禁采取收取预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即预定),此规则适用于论坛任何级别用户及任何有交易功能的版区。
11、论坛特许商家版区内的特许商家出售商品,不受排队制度限制,也不受排队制度保护。
12、允许用户对商品价格进行自由评论,但评论中禁止出现 嘲讽、挖苦、谩骂等言辞。
13、对成交后不履行交易(放鸽子)行为,经投诉程序查证属实的,给予严肃处理。规定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交易区,遏制经常出现的成交后不履行交易(放鸽子)行为,现将版规中对此行为处理进一步完善,公布如下:
1)交易版区中的成交后不履行交易(放鸽子)行为,由于需要双方共同提供证据或进行不交易理由辩解等方可分清责任,故对此类纠纷,必须经要求交易的一方在交易纠纷调解区进行投诉后, 方可由调解员进行处理。交易区版主对该种行为不负责直接处理。
2)成交后,但经双方协商又取消交易,不做为“放鸽子”处理,不进行处罚。
一方不履行交易,虽未经交易双方协商一致取消交易,但要求交易的一方不在交易纠纷调解区发起投诉的,视为要求交易的一方认可取消交易。不对违约方进行处罚。但情节恶劣、影响面大的,虽未形成投诉,但经用户举报或经交易区版主查实的,由交易区版主通知管理员审核后,按以下第3项禁言处罚幅度处理。
因一方不履行交易,在交易区形成影响较大的纠纷帖子的,交易区版主应当及时对帖子进行锁定,并应当直接在帖子中告知当事人到交易纠纷调解区投诉处理,同时应当及时通知管理员。
3)凡成交不卖或不买,造成对方投诉的,经投诉人提供材料证实,且被投诉人不能提供充分证据反驳的,对被投诉人一律处以30日禁言处理,记违规行为一次。情节严重的,由调解员酌情加重处罚。禁言期间,禁止注册马甲进行认证和交易,一经发现,对交易马甲予以永久禁言,对原ID取消认证不允许恢复。禁言期间借他人账号进行交易的,给予与原账号相同的处罚。
4)虽形成投诉,但双方协商完成了交易的,从轻处罚以禁言10日处理。投诉人明确表示不追究对方责任的,不予以处罚。
5)虽形成投诉,但双方协商,投诉人撤诉的,不进行处罚。
6)“放鸽子”行为实行累加制处罚。即同一用户在第一次受到处罚后,每再出现一次该行为(包括未被投诉但有确凿证据证明“放鸽子”的),即实行“前一次处罚天数(不足30日的按30日计算)+15日"的处罚,并累计违规次数。该类处罚,投诉帖子由调解员、未投诉的由该交易区版主报管理员执行。
虽然是不同用户名,但是经落实能够证实是重复认证的,按同一人违规处理,适用累加处罚。【注:以上关于“放鸽子”的处理于2011年4月11日增加,2012年9月7日补充管辖规定及加重处罚规定】

(二)交易物品发布制度  
1、只有认证用户可以发布交易信息(请阅读免费认证办法),且不得发布链接到其他网站的交易信息。 禁止使用其他人的认证ID发布交易帖。禁止外借认证ID。
2、出售物品必须明码标价。
3、在ACTOYS发帖出售的物品,原则上不允许同时在其他网站、论坛发帖出售,但为在ACTOYS进行交易而开设的淘宝链接除外。 在本站发帖出售的同时又在其他网站或论坛出售的,在未出现交易纠纷时不予以处罚,但如发生交易纠纷,将在纠纷处理时予以增加至少5日禁言处罚.
4、卖家发贴后,当有人已经跟贴后禁止再编辑主贴(以论坛时间显示为准)。
如果要变更出售物品或者附加赠品(不包括对所出售物品进行的补充描述),要先在原帖中跟帖宣布此贴做废并用论坛短消息联系版主或管理员,对原帖予以锁定或者删除,并另开新贴,但是如果已经有人在原帖中无条件喊要,被喊要的商品将不能在新贴重新发布。
允许卖方在没有任何人喊“要”的情况下,自行接受私下交易。但此后卖方必须回帖声明商品已出售或者已被定,否则一旦原帖中有人喊“要”,则该私下交易无效,卖方这一声明商品已经出(售)或已定出的回复内容,视为结束帖子中该物品的出售,此后用户针对该物品的喊要不再具有交易效力。(2012年4月2日修订)
卖家未在原帖中跟帖说明作废,又就同一物品或者包含同一物品开新帖出售的,如有用户在原帖发布48小时内在原帖中喊“要”,由原帖中的交易成立,新帖中的出售行为无效。
5、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组织团购(确需组织团购,须先报请管理员审批)
6、认证用户不得替任何非认证用户进行交易,代为交易行为一旦发现将对代交易人予以禁言处罚。

(三)各交易版区补充规则 本节内容视实际情况随时补充
1、变形金刚玩具交易区,只能出售各类变形金刚玩具及周边,禁止出售变形金刚以外的商品。出售MISB或着MOSC商品时要明确注明数量(同类商品每人每月不得超过2个)
2、各交易区允许出售MISB(全新)模玩,但在一个月内,同一人不得出售2个以上的同一种全新物品。 即不得批量出售新品。
3、任何交易区均禁止出售或赠送以下商品以及发布此类商品及链接:
1)一切具有攻击性的高度防真枪械类
2)一切医学意义上的成人用具
3)正在流通的国内外货币
4)带有过多女性暴露装或情色内容的杂志、画册、漫画
5)其他任何国家明令禁止交易的物品
4、非特许商家禁止批量出售(出售同一种物品在两个以上,或者出售同一品种玩具的散货在三个以上,即视为批量出售玩具。)
5、非模型玩具交易区仅限于同城交易,具体规则见(
http://bbs.actoys.net/read.php?tid-146863.html
(四)求购制度
1、求购帖必须发布于求购区。对于求购帖子,除发帖人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在该求购帖子中“同求”或者以其他类似方式利用该帖子达到自己的求购目的。
2、有意出售被求购物品的用户,只能与求购人交流协商,严禁在该物品的求购帖中面向其他人标价出售。      
3、禁止求购国家法令规定的一切违规商品。    

(五)交换制度
1、交换物品可在相应的玩具交易区发帖
2、交换物品不得标价

(六)全面禁止“KO”版变形金刚玩具的交易行为及与该类玩具信息发布的特别规定
1、本规定所称的“KO”版,英文全称为“Knock-off”,国外通指翻版,系高质量的盗版玩具,在本规则中指同时符合以下特征的变形金刚玩具:
(1)该玩具制作时尽量地贴近被仿制对象的玩具细节,包括虽然改变了一定的细节特征但足以造成与真品的混淆的;
(2)该玩具制作的目标即以达到与被仿制对象高度一致的效果,并在实际上已经基本达到这一目标;
(3)该玩具在被制作时即具有或者可能具有与被仿制对象混淆之目的;
(4)该玩具是以营利为目的而被制作出来的;
(5)该玩具侵犯了或者可能侵犯了知识产权
2、禁止发布交易“KO”版变形金刚玩具的信息。凡在本论坛交易“KO”版玩具的(包括出售、购买、交换及表示购买),一律予以予以禁言处罚。 [注:本条自2011年10月15日修改,增加了对“购买及表示购买”者的处理,2012年8月20日 增加“交换”]
说明:(1)国内生产的被俗称为“D版”的质量低劣、足以与原版明显区别的变形金刚玩具不在此本规定禁止的范围。
(2)对于使用KO版变形金刚玩具冒充正版玩具进行欺诈的行为,属于性质特别恶劣的欺诈行为,一经发现必将严惩。
(3)本规则要求不允许在论坛上进行任何形式的KO版TF交易。
(4)对带有原创成份的非官方变形金刚玩具产品进行以混淆为目的的高度模仿,也同样视同为KO版。
3、禁止在ACTOYS上专门发帖正面宣传和有意鼓励购买“KO”版变形金刚。禁止以KO版变形金刚玩具作为赠品出售其他玩具。屡次发布此类信息的,予以取消发帖权限,禁止发言。
对于与正版玩具对比的辨伪性质的帖子以及单纯的消息帖子,不在禁止之列。
4、对于在第一时间发现新出现的“ko”版变形金刚玩具并与G1玩具做出详细鉴别比较的迷友,我们将对相关文章收录actoys网站或电子杂志。对于特别优秀的帖子将给予加分或者精华奖励。  
  四、纠纷调解制度
  1、本站仅对交易效力做出判定,对违规行为予以处罚,对可能达成一致的意见可进行调解,但不能做出涉及退款、退货等要求被投诉人做出的实质性的行为,也无权就第三方网站的交流流程做出介入性判定。
  交易纠纷解决区只允许对在本论坛上发生的交易纠纷进行投诉(交易双方必须都是本论坛认证用户)。ACTOYS不接受用户对非发生于ACTOYS上的交易以及用户间的私下交易行为、违规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进行投诉。
  
  用户对版主管理行为的投诉以及对用户使用不文明语言的投诉应当在版务建议区进行。
2、  用户在ACTOYS上与他人发生交易纠纷,可在交易纠纷调解区进行投诉,请求负责调解的版主和管理员介入调解。
  3、投诉受理的前提是:
  1) 用户在ACTOYS纠纷调解区发贴投诉的纠纷确定是在AC论坛交易区形成的交易纠纷
  2) 未进入第三方网站处理流程。
  如果是已经进入第三方网站处理流程的,应当待该流程结束后,方可选择是否在本区发起投诉。但不得超过第三方网站处理结果做出后7日。
  3)必须是交易当事人发起投诉。无关的他人发现违规,应当向版主举报,而不能发起投诉。
  4、投诉格式:
  下面各项为必填,如果有任何一项未填写清楚,调解员可不予以受理,
  原诉方ID:  
  被诉方ID(多人用逗号分隔):     ·要求:ID必须是AC认证用户ID,模糊的投诉不予以受理
  AC交易区交易贴链接:         ·说明:AC交易区的链接(版规规定,但非模玩类同城交易区不在 AC交易区 范畴)
  交易贴喊要回贴楼数:            ·例如:第x楼
  投诉原因陈述:                
  投诉要达到的目的:              
  投诉贴链接通过论坛短信通知被诉方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  说明:投诉人应当将自己所发的投诉帖子链接短信通知被投诉人,请其前来应诉。格式为:[题目:请到交易纠纷调解区解决纠纷] [内容:(贴子链接)]
  补充证据贴图或链接等:          ·请务必提供详细的证据。该证据也可以在下面的楼层中继续提供
            ·凡不符合格式规定的投诉贴,调解员可不予以受理,但要通知发贴人做出重新的规范投诉。
  5、投诉流程:
  1)投诉人按照投诉格式发贴投诉,并在发贴后将所发投诉贴链接以短信PM的方式,发给被投诉方ID前来投诉贴说明情况。
  2)调解员进行审查。认为投诉符合上述格式要求的,受理投诉。
  3)调解员通知管理员,列被投诉人为“交易纠纷处理中”用户,并用论坛短信通知该用户应诉。“交易纠纷处理中”用户将不能在交易区发言,但不影响在其他交流区发言。
  4)双方提供相应的证据供判定,也可相互私下协商达成一致。
  5)调解员做出处理意见。或根据双方的撤诉、协商情况做出决定。
6、  投诉处理的中止与终止
1)  用户在发起投诉后又进入第三方网站处理流程的,如果该投诉必须等待第三方网站结果,则投诉处理可暂时中止,等待第三方网站结果做出后再处理。
2)  双方明确表示要私下进行和解的,调解员可以暂时中止处理,等待双方的协商结果
3)  投诉者一方提出中止的,可以中止处理。
4)  投诉中止处理的,被投诉人可恢复认证身份。投诉又开始处理后,被投诉人的身份将再次变更为交易纠纷处理中状态。
5)  投诉在处理结束,或者投诉人撤诉,或者出现了按撤诉处理的情况,或者投诉贴双方自行和解,投诉终止处理。
  7、投诉人必须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只能就事论事,严禁在投诉时出现人身攻击、恶语谩骂等过激行为(包括使用“骗子”、“无耻”等等语言)。 如果投诉人在投诉主贴中使用人身攻击、恶语谩骂等过激语言的,调解员有权予以删除贴子,并使用论坛短信通知投诉人另行按照规则,规范地发贴投诉。
  8、投诉人在投诉过程中出现人身攻击、恶语谩骂等过激语言的,调解员有权对投诉人予以3日禁言处理。但人身攻击、恶语谩骂等过激语言连续发布超过3个楼层以上的,可予以5日禁言处理。
  9、投诉人应当及时关注自己的贴子,对调解员和被投诉人的回复做出相应的回复。在被投诉人做出最近一次辩解性回复后(例如提出自己理由的辩解,或提出协商解决的方案等),或调解员做出要求投诉人予以回应的要求后,投诉人对此回复在5日内未做任何回应的,视为撤销投诉。
  10、投诉人投诉的有效期限为收到玩具后的7日内(以物流单号查询结果为准)。超过此期限提出投诉的,如果被投诉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收到玩具的日期,不能提供,或确实超过此期限的,则该投诉予以终结。被投诉人未提出异议的,该投诉继续处理。
  产生与收货无关的其他类交易纠纷后(如放鸽子)的投诉为原出售贴发贴后的15日内。超过此期间的,投诉不予以受理。
  11、投诉必须有直接证据做为支持(贴子链接、站内短信、QQ对话记录,汇款单照片,包裹单照片、淘宝交易截图、其他网络聊天记录等),证据不足的投诉将不被支持。
  12、被投诉人应当自论坛管理人员发出要求其应诉的短信通知后的5日内,到投诉贴子中予以回应,或者也可对管理人员的通知短信予以回复。不能及时回应者,视为对投诉人投诉事由的认可。被投诉人不能以未看到该短信通知的理由为自己的不回应行为辩解。
  被投诉人虽然回复了管理人员的短信,但仍必须到贴子中回复辩解理由。
  13、严禁被投诉人在投诉处理过程中使用人身攻击、恶语谩骂等过激语言,出现此情况的,调解员可对被投诉人先行禁言3日。
  14、个别容易引发较大争议的投诉贴,为便于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会暂时予以隐藏或评比部分回复和帖子,请双方注意查看调解员发送的论坛短消息。
  15、由于被投诉人被设置为“交易纠纷处理中”直接影响到不能在交易区交易,而投诉人则不受影响,因此,为公平起见,投诉贴子自调解员回复受理时起,对被投诉人每5日折抵禁言1日,可以在禁言期限中扣除。不足5日的部分不折算。
  16、除当事人双方及解决本次投诉的调解员、管理员外,其他任何级别用户每人累计回贴不得超过2次(提供真实的佐证的用户除外)。评论超过规定次数2次,并激化矛盾的,或带有隐晦或直接的谩骂的评论将要给予删贴,情节严重的,予以禁言3日处罚。
  投诉贴中,欲提供佐证的用户有两种方式可提交:1、发送论坛短消息联系纠纷区调解员;2、简明扼要,就事论事的回贴说明
  对在交易纠纷中促成双方和解的用户,经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向管理员反映,可对该用户给予贡献值奖励。
  17、没有使用actoys中间人或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手段进行的交易,不接受投诉(但如有明显欺诈故意或者违法行为的,仍将根据情况做出处理,但该处理并非对交易纠纷的处理)。
  18、调解员对纠纷做出仲裁后,将仲裁结果短信告知投诉方与被诉方。同时,原投诉帖子予以锁定。
  如果投诉人或被投诉人对调解员做出的仲裁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论坛短信联系管理员申请复议。但双方不得另行发帖公开争执。
  如果经复议改变了原处理结果的,由管理员在原贴中予以回复说明。未改变结果的,不再说明。

五、关于违规处理与违规处罚的几点说明  
1、列入“禁止发言”用户组(会由程序注明禁止发言天数,到期后自动解除)
2、列入“ACTOYS论坛黑名单”用户组(对一切不受ACTOYS欢迎者适用)
3、列入“交易纠纷处理中”组(对被投诉者的临时性措施,可以在其他交流区发言,但不能在交易区进行交易和回复)
说明:
1、因交易纠纷违规被禁言30日以下者,以及因一般性违规被短期禁言的,到期后直接联系管理员星尘恢复认证。
2、被列入黑名单者,如确实能够坦诚认错、挽回各种损失及不良影响,仍有恢复发言权的机会。
3、取消、暂停认证用户的认证资格,是论坛正常管理方式之一,并不作为处罚措施。
4、处于“交易纠纷处理中”状态的用户,恢复认证步骤:
1) 主动回应被投诉贴,如能配合完全消除违规影响,可以恢复认证状态,否则必须按照下面步骤进行。
2) 通读版规
http://www.actoys.net/bbs/read.php?tid=190910 找到自己所违反版规相应条款,回复到相关的投诉贴中
3) 此后调解员将依据版规予以处理
4) 如被禁言处罚,禁言期满后,重新按照版规认证流程进行认证。

六、交易区禁言规则  
一、交易帖子必须上传最近拍摄的照片。发布无图的出售帖子,版主可删除帖子并在删除时通过论坛消息给予删除原因通知。经版主通知,仍继续发布无图出售帖子的,予以禁言7日。但允许出售人引用以前上传的照片链接。
二、
出售官方发售不满3个月的全新玩具的,禁言10日。(本条于2013年8月23日删除)
三、在交易区发布求购贴的,以及在他人求购或交易帖子中发布自己的交易或求购信息的,予以禁言7日。经处罚,仍屡次发布此类信息的,予以禁言15日。在签名处求购本站禁止交易的物品的,予以禁言15日。
四、代非认证用户发布交易信息,或者在帖子中进行交易的,对代为交易人禁言10日。
允许代认证用户发布交易信息或在交易帖子中回复交易意向,但代发布人必须在出售帖子中明确说明代哪位认证用户进行交易。
五、出借认证ID给他人使用的,对出借人、借用人分别禁言15日。造成交易纠纷需要处罚的,对借用人、出借人予以同时处罚。
六、进行先款交易的,对出售人予以禁言15日。
七、违反“全面禁止’KO’版变形金刚玩具的出售与该类玩具信息发布的特别规定 ”,进行KO玩具交易(含求购、交换、赠与等改变物品所有权的全部情况)的,对交易双方均予以同等禁言,禁言15日。有意回避,用含糊的语句暗示出售KO版玩具的,予以从重禁言30日.
鉴于有用户刻意回避此规则,以赠品方式出让KO玩具又不对“赠品”说明,故在此明确规定:凡出售玩具附加赠品的,必须按照与出售玩具同样的规定来明确详细说明赠品内容、品相并附上每件赠品的具体照片,禁止对赠品不做说明或使用“加QQ说明赠品”等方式规避本站对KO玩具的禁止性规则。凡对附加的赠品内容不做明确说明的,一律予以删除帖子。被版主删除后再发布且对赠品内容不做明确说明的帖子的,予以禁言30日。(注:本款于2012年11月16日补充)
八、对在交易区进行收取预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的(包含预定、转单),禁言5日。
九、出现“加钱要了”等破坏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但未真正成交,禁言10日。已经成交的,按照处罚“放鸽子”行为的规则对出售人和该破坏正常交易秩序的行为人予以禁言处理。

严禁不以交易为目的而表达虚假交易意图的行为(如回复“耍了”,或将部分字颜色调整为白色而只将“要了”调整为黑色等容易使人误以为喊要的),对此类行为,予以禁言10日。(2014年10月19日实行)
十、借用他人玩具照片(包括借用出售物的原主出售时拍摄的玩具照片)、盗用他人玩具照片来出售自己的玩具的,禁言7日。除引用自个人网络相册的照片外,照片上不得带有ACTOYS以外网站的标记。违反此规定的,禁言7日。仅使用官图而不使用玩具真实照片的,禁言7日。但在使用官图的同时又上传了玩具真实照片的不受此限。
十一、出售帖内发布淘宝或是其他网站的交易链接,禁言7日
十二、在交易帖子中出现挖苦、嘲讽、侮辱性言辞的,予以禁言15日。在他人帖子中主动引发争吵,对争吵行为负主要责任,予以从重处罚,进行回应的对方负次要责任。但进行回应的对方使用不文明语言情节更为恶劣的,与引发争吵人同等处罚。
十三、在交易帖子的回复中发布其他网站的交易信息或价格信息的(如***商品在***网站上***价格有卖),予以禁言5日
十四、对于被禁言处罚有异议的用户,可以站内信向操作者咨询。但以恶劣、强硬态度对抗管理人员的,予以10至15日禁言处罚。
十五、被处罚者可以通过举报其他用户的违规行为(仅限本规则中规定的违规行为)来减少自己的禁言天数。
原禁言10日以下的,举报一次减少一日。原禁言在10日以上的,举报二次减少三日 。
十六、对于就同一禁止性条款被处罚后又违反的,予以加倍处罚。
十七、对版规未做明确禁言时间规定但又必须予以处理的违规行为,由版主根据情节予以适当期间禁言。
以上禁言处理规则,将视施行情况予以修订补充完善。希望各位版主遵照执行,也希望各位迷友认真遵守论坛管理规则。
为明确责任、规范处罚措施的执行,由星尘、七面兽或交易区总版主、交易区副总版主担任交易区禁言措施的执行人。禁言措施必须经上述管理人员中任何一位确认后方可执行。
  
以上管理措施自发布之日起生效。ACTOYS保留修改、补充、更正之权利。各版区原有管理制度,凡不与本规则冲突的,仍然有效。






离线 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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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12-04-09 16:02:59
原交易纠纷制度,即日起不再实行。以下为原文记录:

四、纠纷调解制度
1、用户在ACTOYS上与他人发生交易纠纷,可在交易纠纷解决区进行投诉,请求负责调解的版主和管理员介入调解。
1)、在ACTOYS纠纷调解区 http://www.actoys.net/bbs/thread.php?fid-18.html 发帖投诉
2)、原诉方将所发投诉贴连接以短信PM的方式,发给被投诉方ID前来投诉贴说明情况。
3)、原诉方在所发投诉贴回帖注明"投诉贴链接PM通知被诉方的时间"(年/月/日/时/分)。
4)、投诉格式下面标明必填的,如果有任何一项未填写清楚,纠纷区版主均可以拒绝受理,并且不会每帖解释原因,请投诉者自查
原诉方ID:   A01(必填)
被诉方ID(多人用逗号分隔): B02(必填)     ·要求:ID必须是AC认证用户ID
AC交易区交易贴连接: (必填)              ·说明:AC交易区的连接(版规规定,但非模玩类同城交易区不在 AC交易区 范畴)
交易贴喊要回帖楼数:(必填) 例如:第x楼
投诉原因陈述:
投诉要达到的目的:                说明:即是否要求继续履行交易
投诉贴链接PM通知被诉方的时间(年月日时分):(必填,不按格式填此项绝不处理)
补充证据贴图或连接等:
          ·凡不符合格式规定的投诉帖,调解人员可不予以受理。
2、交易纠纷解决区只允许对在本论坛上发生的交易纠纷进行投诉(交易双方必须都是本论坛认证用户)。ACTOYS不接受用户对非发生于ACTOYS上的交易以及用户间的私下交易行为、违规交易行为产生的纠纷进行投诉。
3、用户对版主管理行为的投诉以及对用户使用不文明语言的投诉应当在版务建议区进行。
4、投诉者必须详细说明事情经过,只能就事论事,不得出现人身攻击、恶语谩骂等过激行为。
5、交易信誉不良的定义范围:诈骗玩具、诈骗金钱、物品实物状况与出售时描述不符、未能按照双方商议时间汇款或发货(以上信誉不良行为,均属于被投诉范围)等。    
6、投诉者投诉的有效期限为收到玩具后的七日内,产生与收货无关的其他类交易纠纷后(如放鸽子)的投诉为原出售帖发帖后的15日内.过期投诉无效。    
7、被投诉者在投诉被受理后将会列入“交易纠纷处理中”组,并需在投诉者发贴后五日内予以答复(现任版主如被投诉,需在三日内答复),不能及时答复者取消认证资格,并视情况确定是否列入交易信誉黑名单。    
8、没有使用actoys中间人或支付宝进行的交易,不接受投诉(但如有明显欺诈故意或者违法行为的除外,将根据情况做出处理)。
9、投诉必须有直接证据做为支持(帖子链接、QQ对话记录,汇款单照片,包裹单照片等),证据不足的投诉将不被支持。    
10、投诉各方不得牵扯其他事情,如有其他事情需投诉请另开投诉贴。    
11、投诉贴中,欲提供佐证的用户有两种方式可提交:1、发送论坛短消息联系纠纷区调解员;2、简明扼要,就事论事的回贴说明
12、除当事人双方及解决本次投诉的调解员、管理员外,其他任何级别用户每人累计回贴不得超过2次(提供真实的佐证的用户除外)。评论超过规定次数2次,并激化矛盾,带有隐晦或直接的谩骂的评论将要给予删贴或禁言处罚。
13、个别容易引发较大争议的投诉贴,为便于开展调解工作,调解员会暂时予以隐藏,请投诉者注意查看调解员发送的论坛短消息。
离线 acct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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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10-03-07 18:30:52
看完了,支持一个
离线 tblea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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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9-08-19 16:41:05
回 楼主(actoys.net) 的帖子
支持 帮顶了
离线 秋风午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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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8-10-23 13:19:33
学习中
记忆的盒子终将被填满
离线 zw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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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8-30 00:39:40
用户被禁言,该主题自动屏蔽!
离线 pekingg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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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8-04 15:55:02
还有问题,到底需要多少能量块才能在交易区和求购区发贴呢
离线 pekinggu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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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8-04 15:54:07
看了
离线 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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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8-03 14:25:11
认真阅读中,
我步我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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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8-02 01:29:07
一定好好学习
花心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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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7-27 13:06:56
等级不够回复不了....
离线 micheal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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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7-21 0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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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7-16 10:44:37
了解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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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6-22 14: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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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6-22 14:00:51
请问升级和发贴回帖的制度是怎样的?
离线 VIP ZnaC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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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6-18 11:53:40
支持 说得好!
Well, come on! I mean you’ve been at least half-crazy for a long 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