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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1飞毛腿"交易的投诉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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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0  发表于: 2007-06-29 01:44:01
回调解员,我遵照的只是当时帖子里管理员的回贴;如果红烧肉肉投诉我,为何又不把星尘总斑竹投诉在内?我重复我的话:我并没有违规,这个玩具出给谁都无所谓,东西还在我手上,我现在听取的就是论坛的意见。

可是他做了件很不光彩的事情!混淆是非,断章取义!骗星尘总斑竹说,东西我已经邮寄发出来了,这是什么行为!这种行为如何还能做得了斑竹!

像他这样把我当成朋友,我也一直这么认为,互相帮助过;这次竟然为了得到一个“另外,我博派还差3个....目前最难找的3个...”的玩具,
mulimjizun(22:18:44): 没所谓,你直接回复东西已经出我了,我不信论坛把你怎样.
mulimjizun(22:18:54): 而且,就算禁言就7天而已.
smily1979(22:19:56): 禁言我可不愿意啊
mulimjizun(22:20:11): 我保你还不行?
=============================
这种话都说得出口,真让人心寒!

他说我“1,推卸责任,2,不主动与我商量,3,明显偏帮”
我推卸什么责任了?我哪里不与你主动商量了?我最初在回贴里认为东西是你的,难道是明显偏帮?
离线 qwerty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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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7-06-29 02:01:26
首先,楼上所谈的内容已经偏离了是次投诉的中心,涉及道德和信誉问题了。

其次,楼上所谈的内容属于其与楼主间作为朋友之间漫长的私下交流的一部份,部份并不能代表整体,单独截出来只构成了断章取义,根本不能说明什么。并且如此发言只会使对整个事件了解不详细的人对楼主产生片面的、错误的印象,直接影响楼主个人名誉。更何况你们两人私下的交流,若论谁对谁错除了你们两人自己之外还能有谁有把握说百份百清楚真相呢?所以俺认为此种言谈应该谨而慎之,实在不应该让第三者涉及。
[ 此贴被qwertyleo在2007-06-29 02:02重新编辑 ]
离线 空心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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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7-06-29 02:58:12
大家都是好兄弟,东西出给谁并不重要,关键是友谊长存~~

毕竟只是一个玩具啊~~
离线 johnsonw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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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7-06-29 08:10:45
擎天大猪是个什么猪?很有名吗?    
离线 擎天大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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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7-06-29 08:41:33
引用第18楼调解员4于2007-06-29 01:21发表的  :
如果triforce 确为无条件喊要
那么东西应当归属triforce
其后包括拆卖在内的行为视同为第二类顺序
.......


你好,调解员,
我在贴里的喊要也是无条件的,要了就是无条件的,
至于我说我和哈哈合买,那是我和他之间的事,
我们一起出钱就是了,但没说要拆卖,
只是我们一起凑了钱和卖家一次性交易就是了,

这点希望您要看清,并没违反卖家说的不拆卖!
当然我是第一个优先的!
所以管理员在原贴里判定说东西是我的!

至于您要知道到底背后有哪些事情,我不能说!
我也不想说!
因为我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到楼主的声誉!
如果您一定要知道的话,
可以问星尘,也可以和我私下说,
但我不能也不希望在本贴里公开说出来!!
您也要答应我无论我给你看啥,说啥都能不公开出来!
只要您最后能判断清楚就行了!
希望您能理解我的难处!

最后告诫你一下 不要无谓增加回复行数
论坛空间有限 请勿浪费
[ 此贴被调解员4在2007-06-29 11:41重新编辑 ]
离线 钱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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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7-06-29 09:03:53
引用第24楼擎天大猪于2007-06-29 08:41发表的  :
至于您要知道到底背后有哪些事情,我不能说!
我也不想说!
因为我不想因为这件事影响到楼主的声誉!
如果您一定要知道的话,
可以问星尘,也可以和我私下说,
但我不能也不希望在本贴里公开说出来!!
您也要答应我无论我给你看啥,说啥都能不公开出来!
只要您最后能判断清楚就行了!
.......



我是不是可以将这段话的意思理解为:其实LZ声誉有问题,但是由于我大猪RP好,重义气,所以略下不表了?
汗呐果然是导演,说话一套套滴
离线 lui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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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7-06-29 09:17:58
什么恩情人情感情的七情六欲且抛开不谈,单说这个买卖帖:

某某喊与哈哈和买,要了  ----那么购买主体是两个独立的人,暂且不论你们到底是一次性发或给一个人或者怎么样,至少作为另一个独立主体的哈哈应该也喊一下要,才能算有效吧?你不能全权代表哈哈,除非你能拿出有效的授权书,而且是要在肉肉喊要之前,并且去论坛的有关机构作公正。真的想要而且已经和另外一个独立主体人谈好了,大可直接喊要了然后私下沟通,不必在那边含糊其辞,引起误解。
肉肉作为唯一独立购买人,在哈哈没有喊要确认和买的事实之前喊下了,当然应该有效。

另外:作为一个刚入门不久的会员,我有一个疑问,在交易区出现的纠纷,到底应该由谁来管?AC的官衔说多不多,说少却也不少,顶头的有交易区的版主,还包括调解员,超级版主,总版主,管理员什么的(不知道有没有说错说漏),到底谁拥有裁决权?我想不应该是任何事情都由所谓权力最大的人说了算吧?否则有个鸡毛蒜皮的事儿都pm老七星尘,他们说了算吧。(有些人就喜欢开口闭口把这些人挂在嘴边上) 职责分工明确,不要因为所谓的和xx为搞权重的管理层人员所谓的良好人际关系到处显摆,没劲,人家指不定和你说过几句话呢,两贴完,收工
离线 ham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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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7  发表于: 2007-06-29 09:21:20
大家都是同道中人,应当以和为贵。何必呢?何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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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8  发表于: 2007-06-29 09:37:46
在整个事件上,我先前认为这个飞毛腿确实应该出给楼主,也这样留下了回帖,后来大猪找到了我,说出了他的道理。双方都是我的朋友、甚至于我和红烧肉肉的关系还要更好些,而他们也都是论坛上的知名人物,我知道自己谁也说服不了,就提议请管理员出面给个说法,认为这样的判决会有分量。

这确实是一段非常容易产生歧义的回帖。双方站在各自的立场上,各有各的说法。我当初的决定也随着星尘管理员立场的鲜明有了转换。对于我来说,玩具出给谁都可以,但我绝对不能违规操作,我是在这个论坛出售玩具,需要按照论坛规章办事。

然后便有了一发不可收拾的场面。红烧肉肉对于这个玩具的喜欢可以理解:“另外,我博派还差3个....目前最难找的3个...”只不过他在本次投诉的开初就做了件让人恼怒的事件:“目前,星尘发话说判给大猪,但是我找星尘的时候,他说我们可以商量.原话如图.”这根本就是欺骗来的文字,没有任何效力可言。

可是为何,在投诉我的同时,不把星尘斑竹也牵扯在内?这样恐怕不公平吧?毕竟是因为他的回帖我才改变的决定。肉肉你不是说“ 管理员算个球?!”吗?不是说“调解员才是最大的”吗?你是如何的目空一切。

东西还在我这里,我不会违规操作,请放心。可是肉肉,你为了得到自己想要的玩具,连我被禁言7天都无所谓;在不经过我的同意和商量的情况下,对星尘总斑竹谎称玩具已经邮寄出来了。这是什么行为?我不把事实真相说出来,这可能吗?有人说,这是我的断章取义;可这就是事实的真相。既然称兄道弟的,为了得到你想要的玩具,连我的信誉都可以随意丢弃!可见“兄弟”一说对于你,竟然连一个玩具都比不上。

说句题外话:“但是,买下东西后,你有没检查到东西是坏的?坏的东西,我有没要你难做?虽然我想让老胡退款结果呢?”
我作为你和老胡交易的中间人,帮你砍了200块,为你承担运费,还为你垫付1000元,你放眼论坛找找看,还有几个人可以做到像我这样?惊天雷的水平尾翼顺边的,机头有点问题,这些确实不好发现。你要退款的理由确实没错,但你的开价也确实没谱,150?你当人家开银行的?
smily1979(21:32:45): 你的打算是什么?先告诉我一下。我的留言老胡没回
mulimjizun(21:34:13): 退款啊.
smily1979(21:34:46): 大概多少?
mulimjizun(21:35:15): 我希望是150,兄弟说不行的话,你觉得多少合适?
smily1979(21:35:27): 150只有你自己去谈了


现在,我话没说完,你就走了(有可能把我丢黑名单了,唉,小气啊...),就这么有交代的人??自己口口声声怕投诉,一被人投诉就这么天南海角拖进来说,真有这样商量的吗?一说起商量,你有说过话吗?大猪从头到尾和你一样,都不想商量!他推卸责任到你身上,你自己也推卸责任,一句:我卖谁都没所谓,这样就轻描淡写带过了?你当我是什么啊??!!
================================
我把你扔黑名单了吗?你怎么还喜欢想入非非啊?什么叫做天南海北拖进来说?我在这个帖子里跟你聊家长里短了吗?我当时的第一感觉就是应该出给你,也这样回帖了;管理员做出这样的判断你可以去跟他交涉,我在这个论坛,就要无条件遵守这里的规则,这就是我的观点。

怎么就这么不成熟不理智呢?你自己之前吃亏的时候,买贵了东西的时候,是谁帮了你??在论坛给欺负了,谁帮你说了话?
================================
这算不算是天南海北拖进来说?你不是也有这样的嗜好吗?我吃亏的时候,买东西贵了的时候,给人欺负的时候。。。呵呵,你的形象怎么一下子高大起来了?能举例1、2、3、4、5吗?

当你投诉我的时候,很多共有的回忆会不会灰飞湮灭了?这个玩具我至今没有违规出售,请你别再造谣说东西我已经寄出。最初在看到大猪第一个要了的时候,也是许给你的,并没有偏袒谁。整个过程,我的心里确实有摇摆,感觉得到管理员星尘这件事情上也确实让他很为难。夹在都是我朋友的你们中间(希望以后也是,我也不可能加你进黑名单),真是不好做人。我也有我的难处,所以才将问题抛给了管理员。
离线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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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9  发表于: 2007-06-29 10:07:42
引用第26楼luiggy于2007-06-29 09:17发表的  :
什么恩情人情感情的七情六欲且抛开不谈,单说这个买卖帖:
某某喊与哈哈和买,要了  ----那么购买主体是两个独立的人,暂且不论你们到底是一次性发或给一个人或者怎么样,至少作为另一个独立主体的哈哈应该也喊一下要,才能算有效吧?你不能全权代表哈哈,除非你能拿出有效的授权书,而且是要在肉肉喊要之前,并且去论坛的有关机构作公正。真的想要而且已经和另外一个独立主体人谈好了,大可直接喊要了然后私下沟通,不必在那边含糊其辞,引起误解。
肉肉作为唯一独立购买人,在哈哈没有喊要确认和买的事实之前喊下了,当然应该有效。
.......


兄弟法律学得不错啊 受教了 论坛如果真能按照兄弟的乌托邦授权书想法 估计投诉区应该自然消亡 呵呵 其实 说实在的 直接喊 确实避免麻烦 和歧义 说的清楚 说谈好合买 反而落人话柄 以后记得了 其实 应该直接喊要 幕后的事情 不必拿出来说 说来说去 还是经验问题啊 以后知道了 有东西 先私下问 然后包圆 再私分 绝对没话柄 还能冒充米人 何乐不为? 哈哈

东西无所谓的 我开篇在原始卖贴产生争议时候 已经表明态度 怕引起歧义 索性说到底 肉肉如果需要 我放弃 或者让给下一位喊要得 不过 所谓的"[朋友" 在许多聊天记录里面发现 原来如此的脆弱 呵呵 2贴满 走人
[ 此贴被哈哈在2007-06-29 10:09重新编辑 ]
离线 wt2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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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0  发表于: 2007-06-29 10:39:38
肉肉版主动怒了,花开兄弟伤心了,哈哈兄弟无奈了,大猪兄弟无语了
鉴定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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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1  发表于: 2007-06-29 11:39:37
我最后说一下吧
一则楼主先说过不拆卖
自然合买就没有意义了
二来如果要就是是 要了
不要发表带有任何可能导致歧义的回复
例如XX就要了 和XX谈好合买了
以本案为例子
如果擎天大猪 第一时间回复的是 要了
那就不存在这个投诉了
而且论坛规定了 具有唯一公信力的回复 就是 要了
而非和XX合买要了 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可能会给交易带来不确定性
你所谓的合买将交易有双方变为了三方 增加了变数

还有 如果你知道该说的事情 那么你就说
如果你不想说 就压根别提

既然肉肉撤销投诉了
本帖救先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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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2  发表于: 2007-06-29 11:42:30
顶下调4吧。。。
[ 此贴被吉尔菲艾斯在2007-06-29 11:4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