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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BW & BM的全部同志注意:规则答疑专楼,务必都看过来!】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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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 nb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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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0  发表于: 2007-08-30 16:10:37
— 本帖被 轮值法官 执行提前操作(2007-10-30) —
本轮将启动毒药、鬼匪规则。
配置为:
3警/3匪(含可附体鬼匪)/1炸弹/若干平民


请务必看清楚以下所有附加规则,有不清楚的地方,在游戏开始前在本帖内提出,现在开始答疑。

关于鬼匪——匪徒中的一人,身份抽取在确定了全体匪帮名单后进行。

        鬼匪在全局内任意一回合开始的时候,可以“附体”,但“附体”仅限一次。且必须在鬼匪活着的状态下进行。虽然杀人与附体名单同时提交,但法官应以先杀人后附体顺序进行操作。

1.如果被附体者是平民,该平民身份转变为匪(即匪增加一人);

2.如果被附体者是警察,附体无效,但算进行过附体(其实由此可以知道一警身份),以后不得再附;警方同时被法官暗中通知“你方人员遭遇附体,但未生效”,注意:仅通知“你方人员”,不具体透露被附警是谁。

3.如果被附体者是毒药,鬼匪与毒药同死。

4.鬼匪可以选择全局内一直都不附体。

5.鬼匪的身份特殊性在游戏结束前是不被揭露的——无论是被票死、自杀、淹死、毒死还是被验。

6.被附体的匪如果被票死或者被验,公布其身份特殊性——是“被附体匪”。如果被毒死,也同样说明,与药同死的匪徒为“被附体匪”(但是不公布双方谁是匪,谁是药)。

7.附体时,附体双方必须由法官亲自确认后方可彼此联系。

8.如警察所验与鬼匪附体为同一人时,因为是同一回合发生的事情,应按照本回合真相汇报。即——从本回合开始被附人变匪者被验时,法官告之警察的情报为被附体匪。

关于毒药——毒药立场属于警方。分数核算与警察同。但毒药不参与警队分析,不能验人,与警察彼此也互不知道名单,需要在战局中互相观察、暗示以彼此判断确认。

1.如果匪徒杀到毒药,匪徒中一人与毒药同死;

2.如果匪徒附体毒药,附体的鬼匪与毒药同死;

3.如果毒药被验到,法官通知毒药“警察已经验过您,知晓您的身份了”。

其他细微规则变化:

1.警察可以重复验同一人——因为有了“附体”,某人可能上回合是平民,下回合就变匪了;

2.匪徒提交杀人名单的时候,需增加“生死状”——“如果我们错杀毒药,XX(事先内部商榷好一匪徒名单)与毒药同死。”决定附体时,同时提交被附体人名单;不附体时,不需要额外说明。

3.匪徒杀到毒药同死时,不公布两人身份——即,玩家不知道哪个是匪徒哪个是毒药。死匪和死药可以互相诈跳狡辩,误导民众。匪徒附到毒药同死时,由于当轮还有一被害人,天亮同死三人,三人均不公布身份,此三死者可利用这点各自谎称自己身份,误导民众。

4.票死鬼匪时,只公布其匪徒身份,不公布其“鬼匪”特殊性,也不公布该鬼匪生前是否已经附体过;票死被附体匪时,公布其是“被附体匪”。

5.游戏输赢判定。
A.匪全灭——包括被附体的匪,警察与民胜;
B.警察全灭或平民全灭——匪胜;
C.虽然毒药立场算警,但警方全灭只剩毒药的时候,毒药无效,算平民,即——属于警方全灭的情况,匪胜。
D.警匪同时全灭时,平局。
平局可能:最后一匪杀到最后一警察同时,附体了毒药。

警察与平民胜:警察——能量块+5,威望+5;平民——能量块+5;匪徒0。
匪徒胜利:匪徒——能量块+5,威望+5,平民0,警察0。
平局:所有人不加、减分。
[ 此贴被nbe-1在2007-09-14 10:3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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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8-30 16:12:54
我的普神啊……也就是不出意外的话杀手会是5个人……
准备出一周的时间吧……
离线 ell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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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8-30 16:21:44
补充说明,按照本人写文习惯,每天的官文中会包含一个(且仅限一个)杀手的线索(但是我会尽量保证不明显,如果有人担心,可以参考重生局官文),杀手方可以决定自行提供此人名单或者由我随机抽取

另外,友情提示,本人所写官文中有线索,但也有众多干扰线索,线索需要通过推理得出结论,而且真相可以解释文中的所有现象,希望大家仔细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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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8-30 22:10:11
饿滴神啊~~~~这下局面真是太混乱了~~~~~    
离线 ti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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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8-31 12:10:22
RE
心惊胆颤地参加本轮,愿普神继续照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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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8-31 14:33:14
心惊胆颤地溜进来,小白人更加心惊胆颤~~~~
~中国加油~
离线 sunnysi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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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8-31 15:10:46
摸楼上一把,请在游戏中各自找乐趣,游戏么,自然要玩得高兴为上~~~
震荡波是我的贤臣,压倒柱子是我的愿望
离线 xiaoy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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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8-31 15:21:19
咳咳,别以为我不在,就能对我家OP动手动脚

看来你不想吃你家火焰OP的爱心餐了啊……
离线 syj19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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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9-14 15:25:44
版主是不是把上次的标题换掉了?感觉看过了。还有啊,现在人数是不是已经满了?什么时候开始啊?
离线 nb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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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9  发表于: 2007-09-14 15:38:09
楼上眼尖,就是把上次的标题编辑了~
人数没上限要求,根据人数调整配置就是了。
开局在“玩具总动员”结束的隔天~
得给玩家个喘息的时间嘛,呵呵~
“玩具总动员”什么时候结束,现在还不好说,看警匪双方表现咯。
离线 syj198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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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9-14 15:50:55
呵呵。看现在这个态势,估计要到中秋了~
离线 elle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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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9-14 16:12:38
   

竟然……
离线 mika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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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9-16 19:03:30
晕哦,这么多规矩???那每天发言在哪里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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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9-16 19:16:24
...再次仔细研读规则去...|||||
离线 高速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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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9-16 19:18:23
明天游戏正式开始后(也就是死人后)会新开一个发言帖,之后每天就在那里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