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所谓的难度只不过是人为的障碍而已,只要你和我能有固定的标的,而且你有足够的证明,我为啥不能够先货后款呢?
几位留言者都回避了我提出的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要优先确保卖家?根据何在啊?不错,我和星尘的交易只是一个个案,但是为什么不能推广呢?难度太高?不是的,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就以目前的金刚交易为前提,很多都是卖家自己提出法律意义上的要约,买家是被动地接受要约,楼上也说得没错,所谓的交易方式只不过是双方的约定,而我奇怪的是,为什么卖家一被提及到先货后款就避之唯恐不及?要知道,在交易中,双方的付出是等价的,只不过一方是事物,另一方是钱款,在等价的交易中,双方的义务是相等的。
卖家老是提及有被骗的可能,可曾想过买家也要承担钱货两空的风险啊。
所以我发这个贴子不是强调一定要先货后款,我和星尘的交易的公告也不是提倡什么,只是向大家发出一个信息:交易中一定要存在公平,而不是你是卖家就必须要买家来恳求你进行交易,过程中不要只考虑自己的境地,也要公平的考虑双方的处境,当然,一切都是在能够进行了解和交流的情况下进行,也不是说一味的强调对方的感受,就象和有不良居心的人进行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