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主题
绿之印象
蓝色天空
紫色梦幻
水墨江南
黑色旋风
UID:3906
下面是引用lucifer于2005-02-26 12:18 PM发表的 :该杀!这人绝对的不要脸! “2005-02-24 00:54:00 5242567其实那东西值1。2百的,我怎么会送,那我不亏死了,只是我之前卖那些东西没人要我就说送那些东西,宣传而已,,,没想到他当真了,不送他就告我,这个奸商,打死我也不卖他 ” 这句话说的实在是不要脸,还宣传而已,那明天我卖一个复刻说赠一个G1当宣传也行? 还有脸骂别人奸商,自己算个什么东西。冲这句话就该杀。自己在出售贴里写明的东西还怪别人当真,真TMD的不要脸。看你帖子还要研究哪句是真的?都这样交易区别办了改灌水得了。
UID:3821
UID:3342
UID:1442
UID:2854
UID:1828
下面是引用rugalxbox于2005-02-26 11:35 PM发表的 :问个无心的问题,一直想知道,如果论坛做出了错误的判罚,使当事人蒙不白之冤,是否是像国家赔偿那样给当事人以经济补偿? 还是口头道歉? 或是石沉大海??再问个无厘头的,如果(我是说如果,尽管不可能)有一天,所有的论坛管理员都犯错被关,是否论坛就是无管理状态?还是申请了管理马甲临时管理一下?
UID:3791
UID:1469
UID:2948
UID:14883
UID:3074
UID:6949
UID:42230
UID:40744
UID:4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