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坛的排队制度是二手论坛的特色,也是确保买卖双方利益,维护论坛秩序的根本。
下面是引用奇琊于2005-01-28 10:08 AM发表的 :
4、出售物品必须严格遵守排队制度:卖方应当按照回贴确定购买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买家(如第一个回帖确定购买者在8小时内没有与卖方取得联系,将被视为违约,而此时卖方有权与第二位回帖确定购买者交易),违者将被视为违约。回帖确定购买者除非发生情势变更的情况或者卖方存在欺诈行为,否则以任何方式取消交易都将被视为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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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最近发现这个制度存在明显的漏洞:
如果在第一个回帖说要了之前,就有人已经通过其它方式跟出售者达成成交协议,出售者是否违反版规??
如果发帖的时间和第一个回帖说要了的时间间隔很长当如何处理?比如,我有一个东西很急着出手,发帖之后2、3个小时内都没人回帖说要了,这时候终于有一个人通过QQ跟我联系,通过一番砍价协商,最终达成成交。结果这个时候我回到论坛,发现已经有人说“要了”,那么我该怎么做??难道这种情况下我出售给先前跟我达成成交的人就是违反版规吗?
毕竟我的目的是尽快出手玩具,不可能无限时的等待第一个说“要了"的人啊。
如果觉得没有说服力,我再举一个极端的例子:我出售一个东西,挂了2天(注意是两天啊)都没人回帖说“要了”,我几乎要绝望了的时候,有人通过QQ向我发出购买意向,经过一番协商,最终成交,然后对方立即汇款,我也立即将东西发出(注意,是交易已完成)。然后,我回到论坛,想注明“东西已售”的时候,发现居然有人回帖说“要了”!这种情况下,我怎么办???难道就因为别人在我不知道的时候回了一个帖子,我就一下子从正常交易变成违规了吗???
再极端一点,我翻翻论坛的老帖子,只要发现一个没有任何回帖说“要了”并且卖家也没有标明“东西已售”的出售帖,回复一个“要了”,我就可以对出售者进行投诉了吗??
显然不合理!
我不是说论坛排队制度是错误的,我只是说这个制度存在明显的漏洞,我的建议是这样:可以规定卖家在一定时间段内,必须等待直接回帖说“要了”的人,在该时间段内不准接受任何以其它方式联络发出的购买意向;等超过了这段时间,卖家可以以自己认为最合适的方法选择出售对象;而超过这段时间所回复的“要了”的帖子,则不具备有效性。至于这个时间段究竟多长,管理员和班主们可以协商一下定个合理的长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