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使用实质上是一种职务消费,”清华大学廉政建设研究所任建明教授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公车私用和长期以来领导干部的职务消费制度不合理有很大关系。十六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就明确提出,要“规范职务消费,加快福利待遇货币化”。
但一个不容乐观的事实是,公务用车的货币化改革虽然说了好几年,但各地的推进力度还是“雷声大,雨点小”,只有极少数地方在做一些尝试性的改革。
长期关注中国廉政建设的任建明认为,全国各地公车配备的范围太广、太多,又不让领导干部亲自开,只能由专职司机开。按理说,如果官员自己开公车,不是还能更节省成本和更有效率吗?但湖南省一些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频频引发事故的事实说明,不仅加大了成本,而且产生了不好的社会影响。
“党政机关的公车号码一般比较小,很容易识别,”任建明说,“这种特殊号码实际上也是一种特权思想的体现,许多公车在高速公路、国道上不用交通行费,至少在本省或本市如此。可不要小看这些细节,它会慢慢滋长官员的特权思想!”
在此前提下,地方交警遇到一些领导干部开公车违章,执行起来有时也会走样。如果出了车祸,有许多是在媒体曝光后才得以对官员进行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