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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在是不服,请各位看看吧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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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 wauwat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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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0  发表于: 2006-03-01 02:04:49
事情起自偶某天(至少半月前)在mop看到一篇“其实我是一个变形金刚”的文章,感觉颇神奇,既写了TF又有圣,于是转至“奇文”区,特地注明转贴自mop。

一直无事,也不见有何人提出不妥(有人回帖道曾转过,但偶用搜索功能未看见)

2日前突收一PM,云偶之帖子内容不符合奇文区的版规,并被扣除威望5点,思考好久才明白是这个帖子被删了。于是去看该区版规,发现并无不妥之处,于是乎PMBZMM。

PM内容(此处为第二次PM,先前询问贴略)
http://www.actoys.net/bbs/read.php?tid=41532&fpage=1
是这里吧,可能是偶眼拙,似乎与此条有关吧
5、为保证本区的“环境优美”文字作品(包含回帖)中不允许出现攻击、辱骂字眼及不文明用语等,凡出现,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直接删贴,并且无需作任何说明。
不过。。。
1。既然是“奇文”区,关键是“奇”而不是“美”,以此条的要求来看,本区应改名为“美文区”,否则鲁迅李敖的作品也会遭删帖之命运。
2。警告=扣威望吗?如果真的是这样的话,还不如“第二次直接删贴,并且无需作任何说明”。因为从字面上看,第一次要“予以警告”,警告是什么呢?一封短信,云之扣威望5点。第二次“无需作任何说明”,也就是连警告都免了,直接删,岂不是就不扣威望了?那偶宁可不要警告。
罗嗦了这么多,无非是希望斑竹的工作要能服人、处理要公正。版规要写的更清楚些,论坛能发展的更好


BZ回

这位朋友,你认为你所转的帖子,文字够优美么?或者是你的原创作品么?<BR>如果不是,那么与奇文区的宗旨不符合。自然此贴会被删除。
另外,删贴扣除的威望是论坛系统设定而已


偶不服:

很不幸的看到您又抽了自己的嘴巴两下。
1。不是原创就被删贴么?版规里何来这一说法?如果转贴就该删的话,该删的可不止一贴两贴。
2。这个问题我上次就提了,您可能是太忙了,没看仔细吧:既然叫“奇”文区,那就该以“奇”为重,可您一直都在强调“美”。就像号称TF讨论区实际缺要求讨论圣一样,是不是很荒谬?


MM又回:

很简单,版区名字只是符号而已,版规才是立区之本。该贴内容与奇文区提倡的文字优美不符合,何况,这位朋友,论坛对使用语言的要求是最基本的,没必要做为奇文区版规再重复了。你的帖子,即使是发到水区也一样会因为不符版规被删,如果你不服,可以找管理员反映。
还有请注意,本论坛还有很多女性迷友~你的帖子内容对于她们来说,有碍观瞻。这也是删贴的主要原因之一。
谢谢合作。


偶的最后一个PM:

看来贵区在文字是否优美是否有碍观瞻方面有双重标准呀
斑竹认为“文字不美,有碍观瞻”,“又是转贴”,就要删
斑竹自己的文字不美,也是转贴的文章就可以堂而皇之的留在版面上(请问“好色”这东西也算得上“优美”,就不影响女性读者了吗?)
需要找人去说理了。
[ 此贴被wauwatosa在2006-03-01 02:10重新编辑 ]
离线 wauwat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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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1  发表于: 2006-03-01 02:19:18
偶不服之处:
1。版名为“奇”,BZ却要“美”,名不副实,却用“版区名字只是符号而已”轻轻带过。苦的可是偶等小民
2。删贴就减5点威望?凭什么?请给出依据。
3。从BZ的第一个PM来看,似乎不原创,就该删贴,那该BZ自己转的帖子为何不删?
4。再看其第二个PM,“有碍观瞻”,谁定的这个标准?BZ的“好色”帖子就不“有碍观瞻”?
离线 胖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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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6-03-01 07:49:59
凡事就怕个琢磨,楼主有点较真了,依我看,这威望值要他又有何用?不过,就事论事,楼主说的倒也在理,讨个说法确无不妥,我倒要看看这事如何了断。
离线 yj000y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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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6-03-01 08:06:41
关注中,一般不去“奇文”区,这次要看看怎么解释的。
离线 ctr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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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6-03-01 08:18:38
楼主是安道理说事儿,并非胡搅蛮缠,我支持这种方式
离线 VIP 奇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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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6-03-01 09:15:32
话说回来,这篇帖子比较老了呵呵。。。
离线 wauwat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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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6  发表于: 2006-03-01 09:15:42
多谢楼上各位支持。这篇文章其实网上搜一下就能找到,大家看看到底算不算奇文。
再有,偶以为较真不是坏事,都不不较真的话,要版规何用?BZ想干嘛就干嘛呗。
最后,偶希望版规不止是对普通会员起作用,对制定版规的BZ也应有效。
[ 此贴被wauwatosa在2006-03-01 09:17重新编辑 ]
离线 rockp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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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6-03-01 09:18:31
斑竹水平肯定有参差不齐,奇文区不见得文字水平有多高,摆事实讲道理这说明文最基本的方法都用不出来怎能说服迷友,不过会讲的人会出来的,楼主大可放心待之。像吾等之辈不如早早让位于能者之士好了~~
离线 wauwato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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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8  发表于: 2006-03-01 09:18:39
下面是引用奇琊于2006-03-01 09:15发表的:
话说回来,这篇帖子比较老了呵呵。。。


不错,但是好像偶发该文时AC上并无此文。而且如果说不符合版规的话,为何过了许久才有删帖行动?
离线 rockpen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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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6-03-01 09:30:34
不过话还是说回来,这文章确实带有不健康色彩,美就不谈了,奇更是不见奇于何处,删之也无可厚非,8过是斑竹的PM内容的确解释的不清不楚
离线 VIP 葱姜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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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6-03-01 09:31:42
等斑竹来解释吧~!
美版就要蹂躏,日版就要摧残
离线 dn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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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6-03-01 09:36:29
呵呵,看了本贴才有想看看原文的想法,呵呵,好比看了《馒头血案》想看《无极》一样,呵呵。
离线 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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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6-03-01 10:20:25
看了这篇文章了~感觉其中确实带有不雅之处~楼主也别太叫真了~
离线 星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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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6-03-01 10:31:57
经查:该提及的帖子内容自2005年11月11日至今共有sdkfz251、撒克、【々龍々】楼主及4位朋友发过4次。管理人员均已经删除并对发帖者予以通知。楼主提到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直接删贴,并且无需作任何说明。”这一规定,显然对这一规定有所误解。这一规定的意思是“如果发帖人第一次发了规定所不允许的帖子,则删除该帖子,并通知发帖人不允许再发此类的帖子;如果发帖人又发了类似的帖子(即“第二次”),那么将不再发短信通知,直接删除违规的帖子”,也就是说,这里的“第一次”和“第二次”是指发帖数,而不是说,就同一违规帖子要经过“第一次”和“第二次”这个程序。显然,帖子只要违规或者内容不妥当,就要删除。“警告”是在删除帖子的同时发出的,其目的是提醒发帖人以后不要再发类似的帖子。
任何删除帖子的行为,无论是否通知当事人,都会导致威望被扣除,这是程序的固定设定。因此即使是楼主不要“警告”,只要有被删除的帖子,威望值仍然要被扣除。
此外,管理人员也不可能每天都紧盯着版区,也不可能每一篇帖子都去阅读。特别是在现在正在进行年会组织活动的时候。因此,有的应当删除的帖子没有被及时发现,也在所难免。但是只要发现了,就要进行处理,这点是毫无疑问的。并不是说,只要过了某个时限,帖子就可以不被删除了。在任何论坛上恐怕也没有这种规定。所以,楼主为帖子半个多月“一直无事,也不见有何人提出不妥”就觉得不应该被删除的想法显然不妥。
重新看了楼主所提及的原帖内容。我认为,这篇文章并不适合在ACTOYS上发表。虽然该文章涉及到“变形金刚”和“圣斗士”,但是其实际内容却并不是真正的在写“变形金刚”和“圣斗士”,而仅仅是借用了这两个名字叙述故事而已。严格来说,这篇文章并不属于与变形金刚和圣斗士有关的文章,这种文章,并不符合该区“范围暂时不局限为TF,可以包括其他动漫作品以及迷友们的生活故事(但此内容需以TF为主)。题材可以是同人小说、动漫(玩具、人物)评论、翻译作品等。”的规定。
并且,
1、文章中包含有很多对变形金刚和圣斗士的不文明、不雅观描写,不合适在ACTOYS上公开发表。
2、文章中大量使用了一系列与性有关的词语,并且这些词语在结合上下语境时所产生的意义并不健康。因而不适合在ACTOYS公开发表。
3、文章所运用的一系列情景描写在思想上并不健康。例如对”锅炉房的社工“的描写、对楼房“保安”的描写、“每周一次的男女共浴给我们学校……”的这一段描写、以及“有人开始跟踪我,我只能把他们带到人迹罕至的高速公路上,调头把他们碾死在车里”这类的描写,等等,无论是单独来看还是结合上下语境来看,都与ACTOYS奇文区以及整个ACTOYS的气氛不合。因而不适合在ACTOYS上发表。
4、文章所表现的整体思想零散空洞,不知所云(在这点上我想我还是有足够的发言权的)。
基于以上原因,我认为管理人员删除这一文章的做法是正确的。
奇文区设立之初衷,系鼓励迷友们更加深入地研究、了解自己所喜爱的动漫、玩具,交流自己在收藏、着迷的过程中的情感,抒发自己对这一爱好的热爱,并进一步达到繁荣国内动漫玩具界的目的。为达到这一目的,首先我们就要倡导一种健康向上的文章风格,文章不在精,不在长短,不在优美,只在能够表现出一种健康向上的精神,一种热烈奔放的风貌。一种积极进取的心态。这种精神,这种风貌,这种心态,才是我们ACTOYS和整个中国动漫玩具界所必须的,也是支持我们把ACTOYS做下去动力。我们希望,有更多的朋友能够加入到我们的行列,创作出一系列积极向上的原创文章,来完成我们共同的梦想。显然,这种精神风貌的提倡,与本版的名字并无关系。无论是奇也好美也好,都不会支持发表与我们提倡的精神风貌不符合的文章。
因此,这一篇文章被删除,也正在情理之中。显然,从上面哪个角度来说,ACTOYS都不会接纳这篇文章。这一点,也请楼主理解。希望楼主今后能够自己创作出好的文章或者能够在ACTOYS之外发现健康向上的精品文章并转发到ACTOYS,不过,转帖请注明出处:)。
谢谢。
离线 救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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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6-03-01 11:23:04
一、此文内容我认为内容不健康。不仅仅是楼主你所讲仅仅是“好色”而已。这个就是删贴的主要原因,且确实与奇文区版规不符,楼主之前一次次质问我,但我认为直言未免过于直接,故队此点没有正面说明。只是说明与该区内容不符一点,这种文章不要说发表在奇文区这样为大家发表优秀文章的地方,AC任何版区我认为都不适宜。
二、之前类似内容的帖子全部是被删除的。原因管理员已经说明。
三、内容和写作水平……我没看全过,因为作为一个女迷友实在我看不下去……不做评论。
离线 VIP 6023be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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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6-03-01 12: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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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 kof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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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6-03-02 09:57:31
哎~~听到了LZ的怨呼才得知还有这么篇文章的存在呀~~~呵呵~~
离线 胖乎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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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6-03-03 00:20:59
解释基本到位,至少能够自圆其说(希望各版主不要怪我这么认为,这年头能够自圆其说的事还真不多!),但是现在我更想看看楼主的原文,呵呵,这也算是炒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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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6-03-03 01:49:57
有个“奇文”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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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6-03-03 01:50:42
才看见,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