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 2673阅读
  • 21回复

投诉melone无视AC板规!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 猪斌
经验值等级: 6 级
 
发帖
4795
积分
4804
经验
5006
注册时间  
2003-11-09 00:00:00
最后登录  
2013-11-29 22:04:43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0  发表于: 2007-03-07 23:55:22
  今天melone在二手玩具交易区发贴卖"昭和情景博物馆"我一口就全拿(当时已经是14点25分啊),我问卖家TB什摸名,但是回头卖家告诉我东西已经拍,而且给钱了!我经过多次叫卖家遵守班规的时候,卖家只是说对不起,根本无视AC的版规!本人非常生气!
  如果在TB买卖东西,是可以解除交易的,但是卖家根本没有去解除交易,反而说送我东西来赔偿我损失!事问,如果我在AC卖东西,然后在TB又卖同样的东西,结果AC有人买了,TB然后又有人买,那我都先卖给TB上的人!
  如果这样下去,要AC有什摸用!不如把AC变成TBAC啊!我就是不服气!因为这样的事情已经有人提出过了,而且是为我们这里的所有兄弟一个长期的保证!希望版主严重处理这问题!



http://www.actoys.net/bbs/read.php?tid=167560
离线 fuxie
经验值等级: 9 级
发帖
13026
精华
2
积分
46456
经验
11657
注册时间  
2004-07-05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20:00:05
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3-07 23:59:24
这不是耍人玩吗?刚刚发贴就说要了 `然后马上就说卖了 `那以后别在AC卖了 `不是有TB吗``
离线 winds1017
经验值等级: 2 级
发帖
1761
积分
6900
经验
938
注册时间  
2007-01-13 23:52:24
最后登录  
2013-03-27 18:49:27
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3-08 00:01:02
猪猪~~支持看看后续发展
经验值等级: 5 级

发帖
1014
积分
4547
经验
3896
注册时间  
2006-08-11 11:28:00
最后登录  
2014-03-20 16:10:31
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3-08 00:08:33
站内短信联系被投诉人,3日内未作回复,按照规定处理。
1. 查找的你违反条款,不是你违反后的处罚方式,换句话说,我不需要你告诉我该禁言你几天,只需要你告诉我正确交易方式。
2. 对于无意义灌水,莫名其妙,对解决纠纷、提供证据或完善版规毫无帮助的帖子,我会严打,直接删除扣分。情节严重或激化矛盾的按规定禁言。
经验值等级: 11 级

发帖
21428
精华
58
积分
50514
经验
17208
注册时间  
2003-10-29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2-28 16:26:29
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3-08 09:32:48
还是那句,虽然事不大,但是各村有各礼,进来就得遵守啊~
更多开发进度尽在X2TOYS微博:http://weibo.com/x2toys

离线 melo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67
积分
324
经验
200
注册时间  
2006-02-28 13:49:56
最后登录  
2007-04-13 22:24:18
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3-08 10:04:33
1、东西不错!口水!但是不明白到底有多小件
  A有几个?
  B有几个?
2、100那个我拿下把。。。
3、旺旺什么名啊?
4、不了!全拿下!200包快!
以上是猪斌兄弟在我出售贴中的回复。
我对自己没有认真学习版规反省,也对猪斌再次道歉。
“全拿下,200包快”不等于“要了”,我以前就因为说过类似的话错过了我想要的东西。我一直以来在二手区卖东西只认为“要了”才是标准,而是要很正式的说“要了”。
事件发生后我也主动表示了我的歉意.杀人不过头点地.
离线 蝴蝶-效应
经验值等级: 7 级
发帖
6157
积分
3749
经验
6900
注册时间  
2006-01-14 17:39:20
最后登录  
2014-03-27 22:30:36
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3-08 10:07:19
拿下难道不等于要了?
LS的不要咬文嚼字了

只要能表达要了的意思的词都可以
离线 melo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67
积分
324
经验
200
注册时间  
2006-02-28 13:49:56
最后登录  
2007-04-13 22:24:18
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3-08 10:41:44
请各位兄弟不要以为我是"咬文嚼字",我是以前身受其害的.所以现在才有了这样的印象.
出售的东西在拍下的同时就已付款,我也为了我在淘宝的好评记录,请各位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请各位原谅, 请猪斌兄弟原谅.
我对我的行为,最真诚的道歉,真诚的对不起,谢谢!!
离线 hoodzhj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97
积分
936
经验
289
注册时间  
2006-10-21 07:09:09
最后登录  
2014-01-19 07:52:42
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3-08 10:42:33
引用第6楼777848912007-03-08 10:07发表的:
拿下难道不等于要了?
LS的不要咬文嚼字了
只要能表达要了的意思的词都可以

我觉得严格按规定来说 还是需要咬文嚼字了 就打官司也会在文字上做文章一样 嚯嚯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3-08 11:17:32
最真诚的道歉就是在ac卖给猪斌.既然可以在ac让别人接受你的道歉,为啥在tb就不能?就算你换了个中评回来,这也说明是个真诚的教训,让你好好受用了.

咬文嚼字的话:全拿下的意思不等于"要了"??好搞笑哦...打官司的话,也是要输官司的.
离线 猪斌
经验值等级: 6 级
发帖
4795
积分
4804
经验
5006
注册时间  
2003-11-09 00:00:00
最后登录  
2013-11-29 22:04: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10  发表于: 2007-03-08 11:58:47
算了!既然卖家到现在还是说“200全拿”和“要了”是2回事!那我都没有什么要说了!
对不起。。。。。。。。。。。。。。。。。。。


无言!
反正我以后在AC卖东西,在TB也卖。如果在TB卖出去的东西,在AC就不可以买了,然后我就跟卖家说对不起,然后认真啄一下买家的字,然后再说自己以前怎样受到同样的伤害啊!然后对大家说我在TB已经收到钱,得到好评,再说一次对不起大家。。。。。。这样好吗?


哈哈!我在AC这么多年拉,比不过一个新人说“全拿下”和“要了“的问题!





最后一句(仿照流星花园那里):”如果对不起有用的话,要警察来干吗?“
离线 猪斌
经验值等级: 6 级
发帖
4795
积分
4804
经验
5006
注册时间  
2003-11-09 00:00:00
最后登录  
2013-11-29 22:04: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11  发表于: 2007-03-08 12:00:06
我不说了!大家觉得怎么决定就怎么决定把!
离线 melo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67
积分
324
经验
200
注册时间  
2006-02-28 13:49:56
最后登录  
2007-04-13 22:24:18
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3-08 12:10:37
引用第9楼triforce2007-03-08 11:17发表的:
最真诚的道歉就是在ac卖给猪斌.既然可以在ac让别人接受你的道歉,为啥在tb就不能?就算你换了个中评回来,这也说明是个真诚的教训,让你好好受用了.
咬文嚼字的话:全拿下的意思不等于"要了"??好搞笑哦...打官司的话,也是要输官司的.

我记得AC有规定:以"要了"为准.
离线 猪斌
经验值等级: 6 级
发帖
4795
积分
4804
经验
5006
注册时间  
2003-11-09 00:00:00
最后登录  
2013-11-29 22:04: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13  发表于: 2007-03-08 13:11:57
如果你是还是说”要了“为准!
我告到上去都要告!你新人又怎么样啊!来这里玩就有这样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则!


如果到现在还是说那“要了”2个字而没有承认自己错的!请你马上滚出去!不要来这个论坛!
离线 chromedome
经验值等级: 10 级
发帖
11789
积分
63632
经验
15027
注册时间  
2005-10-25 09:43:06
最后登录  
2014-07-22 09:19:43
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3-08 13:14:20
最近无视版归的人很多啊 .....
离线 winds1017
经验值等级: 2 级
发帖
1761
积分
6900
经验
938
注册时间  
2007-01-13 23:52:24
最后登录  
2013-03-27 18:49:27
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3-08 13:18:00
猪猪大哥表激动 调解员已经说了:"站内短信联系被投诉人,3日内未作回复,按照规定处理。"和他还理论什么 在AC卖就要守这里的规矩 没办法的
 
经验值等级: 16 级
发帖
7359
积分
730
经验
43588
注册时间  
2006-08-30 09:55:19
最后登录  
2014-03-31 23:33:29
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3-08 13:40:13
引用第13楼猪斌2007-03-08 13:11发表的:
如果你是还是说”要了“为准!
我告到上去都要告!你新人又怎么样啊!来这里玩就有这样就要遵守这里的规则!
如果到现在还是说那“要了”2个字而没有承认自己错的!请你马上滚出去!不要来这个论坛!


我说这位朋友 人家已经承认自己的错误了 而你就放人一马得了   那滚字是随便说的吗

为了个玩具   值得连这伤感情的字样都出口的吗   等别人再出吧

不是我多话   现在版规的确形同虚设了   要告就连各区版主的玩忽职守一起告上吧  

管的紧点   谁都不敢违规了
离线 melo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67
积分
324
经验
200
注册时间  
2006-02-28 13:49:56
最后登录  
2007-04-13 22:24:18
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3-08 14:41:39
我只是说我记得,并且本身我也身受其害.如果我记错了,我道歉.而且我也在我的出售贴和这里多次向猪斌表示过道歉."对不起"这三个字我已经很有诚意的说了N遍了.新人又怎么样,可老人又怎么样.这不是新人老人的问题.老人新人都遵守版规,我错我认错了.为什么兄弟还是紧紧不放呢.杀人不过头点地.一个玩具不值得这样吧........请兄弟三思.我倒是希望论坛里的人都来看看.
离线 猪斌
经验值等级: 6 级
发帖
4795
积分
4804
经验
5006
注册时间  
2003-11-09 00:00:00
最后登录  
2013-11-29 22:04:43
只看该作者  [楼主]18  发表于: 2007-03-08 16:48:30
算了!
这事情就这样!不要提拉!

反正以后我卖东西,双向一起卖!不分先后!OK!???
离线 小破孩
经验值等级: 9 级

发帖
17226
积分
15427
经验
10485
注册时间  
2004-12-11 00:02:00
最后登录  
2014-07-16 03:43:03
只看该作者 19  发表于: 2007-03-08 17:53:45
既然在AC卖,就应该懂得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