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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g1飞毛腿"交易的投诉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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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0  发表于: 2007-06-28 23:32:48
— 本帖被 调解员4 执行锁定操作(2007-06-29) —
投诉方:triforce
被投诉方:花开的温度,擎天大猪

原帖:http://www.actoys.net/bbs/read.php?tid=192989

目前,星尘发话说判给大猪,但是我找星尘的时候,他说我们可以商量.原话如图.

 

既然如此我的投诉理由如下:

1,大猪说要了的原话,容易造成歧义,给人感觉是找人拆卖,所以要了.所以这个和花开的温度的不拆卖有悖.

2,本身无论是否合买,哈哈只是出一部分的钱,大猪出另一部分,就算合买,也构成了拆卖行为,这个并不是完整由一个人提出购买,所以不符合花开的温度所说的不拆卖的条件,故本人坚持他的购买效力无效.

3,我本人是说明全要,没有拆卖的.所以,应该由本人拿下.

4,既然要听管理员的,那管理员说的协商,大猪在聊天记录里并没有做到,花开的温度也没有做到.建立3方对话的是我,请两位进入的,也是我,结果毫无决定权的,却也是我!其他两人,尤其擎天大猪还装不知道,发了给他星尘的话,也装不知道,这样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投诉,但口口声声说朋友的也够让人心寒...
相关记录:
我(23:18:51): 3方通话
大猪(23:18:59): 和谁
大猪(23:19:05): ?
我(23:19:09): 星尘还决定说我们商量呢,你咋不遵照了??
我(23:19:17): 还有谁?装什么蒜?
我(23:19:28): 对话记录我也发给你了,你自己没看到?


请各位判断,谢谢.

最后,请各位看清楚,在聊天记录里,明显看出有些人是说一套,做一套,有些人明显是推卸责任,我根本没有发言权.真是无奈,失望!
[ 此贴被triforce在2007-06-29 12:02 AM重新编辑 ]
离线 童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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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6-28 23:56:28
人性最真实的一面~~
离线 soft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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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6-28 23:59:44
肯定是全要的先拿下了,拆买的算是一种假设条件了,还商量什么呢!!!!
离线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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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3  发表于: 2007-06-29 00:06:58
斑竹抬爱偶有幸没有成为被告

我就放肆的说几句 原来 以为原贴可以了结得事情 又来到了投诉区 在下不才 斗胆放言 本来在原始卖贴里 我已经表明态度 尊重大家协商的决定 本就是一个玩具 没有必要的 斑竹觉得那里不好看 被人看热闹 投诉区就很好看了?

我还是那话 合买是买家两方出钱 并没有要求卖家拆卖玩具和邮寄两个地方 当然 斑竹说引起歧义容易 我实话实说 有这可能 但也可以说立场观点不同 结论不同 但当买家表明无须卖家拆分玩具和包装 只要一次邮寄即可的话 歧义不会成立 交易可以达成 即玩具到达之后玩具以何种形式拆分 与卖家无关 买方满足了卖家一次邮寄 不拆分的对购买要求

所以 如果非要争这个玩具的话 那可以等裁决 不过 前提是玩具在裁决出来前 不会以任何私下暗箱形式 造成某种既定结果

我再次申明 玩具本无所谓 希望大家别伤和气
离线 softsell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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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6-29 00:13:01
被投诉的跟投诉方商量商量,不就不用投诉了么
离线 hot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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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6-29 00:14:02
引用第36楼哈哈于2007-06-28 23:30发表的  :
关键是对合买的理解上 是一次发货 合买人自己分割玩具和包装? 还是分两次发货拆卖 如果是后者显然违背楼主出售本意 但是 如是前者 个人以为就没有异议了 问题是 不同人 不同立场 得出不同的结论 我已经表明了态度 大家协商 再不成 最多把东西给后面那哥们 他貌似95级里就缺这一个了 我成全他 如果最终协商不下来的话 我个人建议那么办



我个人比较认同“哈哈”的见解
这还得看大家的看问题的落脚点
星总仿佛真的少考虑了肉肉那有一方面


“看到了。用户 擎天大猪  在第 14 楼 说明与他人合买,要了。这一行为显然有效。
擎天大猪与哈哈做为一个整体,具有一致对外共同购买交易标的的权利能力。至于购
买后的分配是其二人私下的协商,与他们做为一个整体与出售人的交易无关。因此,
14楼的确认应该有效。”

因为:“擎天大猪与哈哈做为一个整体”这个定义好像是一部分认为的
另一部分认为的可不是这样,这也确实存在歧义。
到底是发货给“擎天大猪”还是“哈哈”呢?这是需要沟通的


但肉肉就不同了,直接要了。






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
玩具玩具!!不要忘了是玩具!!!!!!!
期望冷静对待问题(天气热,肝火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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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6  发表于: 2007-06-29 00:14:50
事情既然到了这一步,我是必然要来这里表明立场的。我的本意是:这个玩具我出给谁都没所谓,对于我来说,只要把玩具一次性出掉,只发给一个人,那一切OK!

在发完帖子后,我在网络间逗留了大约十分钟,随后下线,忙自己的事情。等我上来的时候,看到三个“要了”的回贴,其中第一个是大猪的,第二个是红烧肉肉的;前者是合买,后者是全要。当时大猪的帖子也给了我歧义,我将玩具认定给红烧肉肉。

晚上的时候,大猪上淘宝旺旺来找我,表明了他的意思。双方都是我的朋友,也都是论坛上的知名人物,我拿不定主意,所以建议请论坛管理员来做个决断。当看到管理员鲜明的立场,我马不停蹄改变自己的决定。因为我在论坛这里出售玩具,不在我的私家花园。

然后就是这样无休止的争论,我认为一切原本都可以避免,大家都快30岁的人了,为了一个玩具,不值当这样。真的不值当,会被别人小看的。我跟随的是管理员的意见,我何错之有?

我觉得红烧肉肉,你这次真的过分了,我这人向来重理不重情。你和星尘管理员的对话,为何不把全文说出来?你当时说,我已经把东西发货、给你寄出来了,然后星尘就留下了这么段文字。为何要混淆视听?这不是事实。东西还在我手上,我随时都可以拍各角度的照片。

恩将仇报了吗?我觉得你是。这件事情上我何错之有?要让你不惜把我在论坛的第一次给我?才十多天前,你在老胡那里看上的G1惊天雷和喷气机,老胡开价2400;你知道我跟他熟,让我跟他砍。结果砍到2200,成交。我作为中间人免费给你承担了那次发货,运费18元。甚至于连2200中的1000块钱都是我帮你垫付的。至今未还。你竟然将这样的投诉冷冷甩给了我,我在飞毛腿事件中何罪之有?!此人做事决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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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6-29 00:24:11
mulimjizun(22:10:05): 星尘回复了.
mulimjizun(22:11:04): 星尘说是大猪的...靠...黑啊..
smily1979(22:18:22): 我看到了,我回复比管理员晚了
mulimjizun(22:18:44): 没所谓,你直接回复东西已经出我了,我不信论坛把你怎样.
mulimjizun(22:18:54): 而且,就算禁言就7天而已.
smily1979(22:19:56): 禁言我可不愿意啊
mulimjizun(22:20:11): 我保你还不行?
smily1979(22:22:48): 那你直接PM管理员,跟他解释一下行不?毕竟我在这个论坛,肯定要听从管理员的
mulimjizun(22:22:57): 我现在在说.
smily1979(22:23:08): 好的
mulimjizun(22:23:26): 我和星尘说了东西你已经发给我了.
mulimjizun(22:23:33): 你到时别穿帮了.
smily1979(22:24:04): 这个不行
mulimjizun(22:24:10): 我已经说了
mulimjizun(22:2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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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8  发表于: 2007-06-29 00:31:26
引用第6楼花开的温度于2007-06-29 12:14 AM发表的  :
事情既然到了这一步,我是必然要来这里表明立场的。我的本意是:这个玩具我出给谁都没所谓,对于我来说,只要把玩具一次性出掉,只发给一个人,那一切OK!
在发完帖子后,我在网络间逗留了大约十分钟,随后下线,忙自己的事情。等我上来的时候,看到三个“要了”的回贴,其中第一个是大猪的,第二个是红烧肉肉的;前者是合买,后者是全要。当时大猪的帖子也给了我歧义,我将玩具认定给红烧肉肉。
晚上的时候,大猪上淘宝旺旺来找我,表明了他的意思。双方都是我的朋友,也都是论坛上的知名人物,我拿不定主意,所以建议请论坛管理员来做个决断。当看到管理员鲜明的立场,我马不停蹄改变自己的决定。因为我在论坛这里出售玩具,不在我的私家花园。
.......



既然你要撕破脸皮,那就不怕说了:

一件事是一件事,你为何都掏出来说?我觉得花开的温度这样把和这个纠纷无关痛痒的事情及相关事情挑出来说,不合适,不理智!这样说表明你有道理?怎么就这么不成熟不理智呢?你自己之前吃亏的时候,买贵了东西的时候,是谁帮了你??在论坛给欺负了,谁帮你说了话?

谢谢你的帮助,谢谢你帮我买下两个飞机,钱现在我给你就是了,大不了我明天出差借钱而已!给我淘宝链接吧,我马上转给你!总共算上给我的邮费,和汇费,总共给你1100如何,我多出100给你作为汇费,邮费和劳务费?这样能平衡你的不满吗?但是,买下东西后,你有没检查到东西是坏的?坏的东西,我有没要你难做?虽然我想让老胡退款结果呢?免得你麻烦,我还是作罢了,朋友啊,就现在这样来对待的??对我说一套,对大猪又说一套,什么让我闭嘴??有这么说话的吗?

不知道谁恩将仇报???我贴给星尘的话没问题,因为我和星尘说话的时候,说了东西出我了,我是主观判断这个东西应该给我,我钱都准备好了,尽管我说超前了,我可以认!我承认我这么说不对!

你自己多次出东西,早说好和我打个招呼,你有吗?多次出掉了,我都没说什么,这次又这样,你顾及过我的感受没?

现在,我话没说完,你就走了(有可能把我丢黑名单了,唉,小气啊...),就这么有交代的人??自己口口声声怕投诉,一被人投诉就这么天南海角拖进来说,真有这样商量的吗?一说起商量,你有说过话吗?大猪从头到尾和你一样,都不想商量!他推卸责任到你身上,你自己也推卸责任,一句:我卖谁都没所谓,这样就轻描淡写带过了?你当我是什么啊??!!
[ 此贴被triforce在2007-06-29 01:24 AM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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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9  发表于: 2007-06-29 00:33:06
这个就是你的原话!!!你这样发话,算不算狗急跳墙(比喻)???

xuweiwei_hz: 你不能怪我的啊
mulimjizun(22:56:20): 你看看大猪和我说的,唉,我真是无言了.
smily1979(22:57:25): 现在这个事情大家都在推卸了,行,我来承担。东西肯定是要出的,其实出给谁并无所谓。我要维护的是我不被投诉
[ 此贴被triforce在2007-06-29 01:03 AM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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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6-29 00:34:39
引用第7楼花开的温度于2007-06-29 00:24发表的  :
mulimjizun(22:10:05): 星尘回复了.
mulimjizun(22:11:04): 星尘说是大猪的...靠...黑啊..
smily1979(22:18:22): 我看到了,我回复比管理员晚了
mulimjizun(22:18:44): 没所谓,你直接回复东西已经出我了,我不信论坛把你怎样.
mulimjizun(22:18:54): 而且,就算禁言就7天而已.
.......



都是好朋友怎么把这个也拿出来说阿,这以后还怎么做朋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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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11  发表于: 2007-06-29 00:35:26
你何罪之有?我个人看法:1,推卸责任,2,不主动与我商量,3,明显偏帮
回应一下你说我不给你邮费,等等的问题,还需要不需要把我们的交流经过全部贴出来看看到底谁对谁绝了?你要帮我出邮费,我回复你我一定要给,是你一再坚持不要,且开帖没有算进去,所以我无法给你,不是我不愿意给你!具体请看贴图.我想问问,这个就是你所谓的重理不重情?这个就是你所谓的公正?好在我留底,好在我有说也要给你邮费,否则就要给你利用来说事了!既然你这么不想做朋友,成全你!既然天南海北都可以扯进来说的话,我也敞开来说,大家来看吧,大家来看笑话吧.

不过,我是要承认一下,1,我和星尘说已经发货不对,给星尘抱歉.但星尘未搞清楚事就给出结论,并在交易过程中给出结论,不合适不合理.ac历来没有这样的事情,且,找你下判断,有无咨询过我这个当事人的意见呢?2,撕破脸皮的事情真的很恶心,我自己也觉得恶心.3,大家看了笑话就当买个教训,交友,尤其交网友,就算掏真心也是会出事的.以上3点个人意见,仅供参考,请各位嘴下留情,我谢谢大家!  





[ 此贴被triforce在2007-06-29 01:17 AM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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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6-29 00:38:53
都是好朋友,你们因为这么屁大点的事情闹矛盾,会让别人笑话的,而且本来也没有多大点事么!!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搞成这样干嘛!!!两个人在相处上缺乏点沟通,然后因为这个事就爆发了是吧,有话就说开么,把脸皮撕破了以后还怎么做朋友啊!!!
离线 qwertyl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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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3  发表于: 2007-06-29 00:39:38
看了原帖,也发表一下自己的意见。

卖主有言在先,不拆卖。用户"擎天大猪"(以下简称擎君)在14楼回复"已和哈哈谈好合买,要了!" 但擎君在14楼喊要时并没有说清楚"分开寄"或"合寄--到手后再自行分割",而这一举动的关键是会造成卖主可能要分开寄出标的物的后果,因而产生与卖主出售原则的冲突。所以,这种是属于"有条件的要了",需卖主确认后,或擎君在有别人直接喊"要了"之前明确说明"合寄--到手后再自行分割"方可生效。

鉴于在擎君明确说明合买方式前,Triforce(以下简称肉君)已无条件喊要,则先前的有条件喊要不应成立。俺认为彼才是合法投得标的物的用户。

旁观者第一帖,完毕。
离线 luig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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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6-29 00:51:51
突然想到某人一句话:就是要看看AC乱在哪些人身上了...
人有脸树有皮,啥都没有的成什么了

发言完毕,楼下继续,友情提醒:只能回两帖,想好了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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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15  发表于: 2007-06-29 01:00:29
引用第3楼哈哈于2007-06-29 12:06 AM发表的  :
斑竹抬爱偶有幸没有成为被告
我就放肆的说几句 原来 以为原贴可以了结得事情 又来到了投诉区 在下不才 斗胆放言 本来在原始卖贴里 我已经表明态度 尊重大家协商的决定 本就是一个玩具 没有必要的 斑竹觉得那里不好看 被人看热闹 投诉区就很好看了?
我还是那话 合买是买家两方出钱 并没有要求卖家拆卖玩具和邮寄两个地方 当然 斑竹说引起歧义容易 我实话实说 有这可能 但也可以说立场观点不同 结论不同 但当买家表明无须卖家拆分玩具和包装 只要一次邮寄即可的话 歧义不会成立 交易可以达成 即玩具到达之后玩具以何种形式拆分 与卖家无关 买方满足了卖家一次邮寄 不拆分的对购买要求
.......



回应你一下,大猪的叫嚣和我投诉是两回事,不要偷换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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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6-29 01:05:23
无责任插一句, 1600 不见得是好价.. 200多刀了 某君不是说朋友遍天下的? 弄个如此成色的应该不难8?

该发扬风格 该交朋友饿时候 时常把朋友如何如何 我RP如何如何的某君 倒不见得有多孟尝了....

话说回来,貌似也正是利用里 感情牌 套了关系才拿到的8.... 按照逻辑推理来看 还是符合了 朋友 这个含义的....

说着说着 总觉得冷啊 看来空调开过了. 天热 大家注意火气8....

PS 肉肉 得不到的东西未必是好的 有时候虽然说是人争一口气 不过也是要看对象的....

把自己弄的不开心就没意思了 再怎么说 玩具不是必需品, 透过现象看本质 也许你会更加释然点....

自己拿捏...别想不开
[ 此贴被无翼天使在2007-06-29 01:06重新编辑 ]
离线 擎天大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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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6-29 01:15:05
楼上的各位都少说几句吧,
我只想说一句:有时的真像是会毁掉一个人的!
我如果不是知恩图报的话,我早出来说了!!
不明真像的都少说几句吧!
等结果就是了!

恩情和真像到底哪个重要?
我只能选择沉默!!
我不想选择!
我也别无选择!!!!
============================================
还有这是调解区
不要这样惺惺然的
有话就直说
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
没什么东西就不要这种忸怩作态
[ 此贴被调解员4在2007-06-29 11:42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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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6-29 01:21:28
如果triforce 确为无条件喊要
那么东西应当归属triforce

其后包括拆卖在内的行为视同为第二类顺序

故此希望卖方将标的物重新出售予triforce

还有希望擎天大猪将情况真实的反应出来
这将有助于本投诉公正公平的解决
离线 VIP trifo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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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19  发表于: 2007-06-29 01:35:11
引用第17楼擎天大猪于2007-06-29 01:15 AM发表的  :
楼上的各位都少说几句吧,
我只想说一句:有时的真像是会毁掉一个人的!
我如果不是知恩图报的话,我早出来说了!!
.......



to 大猪:谢谢你!相信这次我们扯平了吧?平等交流,总比不对等的好,我也不习惯这样.其实你我背负着太多的东西,都很累.

to 花开:你我本是好兄弟,你人不错,真的不错,但这次我不得不说,你所坚持的原则,这次坚持错了.原则是要坚持,但是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最后:to 两位:我有得罪的地方,请原谅,当时我在气头上.但我不希望人家把我当作hello kitty.



希望大家在ac玩得开心,不要像我这样.谢谢.
[ 此贴被triforce在2007-06-29 01:42 AM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