憋了一局下来了,终于能说了……
关于大恐龙以派发出两张良民证为证据跳警,一看就是假的。
派发良民证(一发还是两张)为自己拉民信任,其实这是杀人游戏中很常见很普及的伎俩。在全是老玩家的局里,应该已经没人去用也不会有人去信了。
局内如果有玩家相信,说明大家的实案经验还是太少了呀~笑~
伎俩运用心理解析:
先从匪的视角看:前提:匪是不能验人的,他的良民证,是自己安排或者推理赌一把的。
1.派发出的良民证实际是给自己人的,自己人配合当“托儿”,说验证准确,以增强假跳的说服力;
2.派发出的良民证真的是给了良民,那么该民会觉得,对啊,验对了我啊,警察是真的——完美上当;
3.派发出的良民证实际给了警察或者炸弹,警察或炸弹就是明知道这是胡说,也只能哑巴吃黄连,不置可否——难道警察能跳出来说“我不是民,我是警察”么?那不是找刀么?!难道炸弹能跳出来说,“我不是民,我是炸弹”么?那不就废了么?!因此,即使派发错了,警察和炸弹也只能认帐。丝毫的不自然都会成为匪要钓出的目标。
综上,无论怎么乱发良民证,除了派发者和被派发者,在其他玩家看来,都没有任何矛盾和破绽——完美树立威信,群众上当。
从警察的视角看: 警察会派发这么多良民证么?
已经知道身份的民,对警察是最好用的,给予暗示或者包装身份挡刀都是宝贵的资源。
把可以扛刀带票的人都供出去,那么匪刀不就杀到自己头上了么?
战术正常的警察是不会乱发良民证的。
因此,以号召带票为目标,乱发良民证的人,70%不是好人。
从民的视角看: 乱民派发大量良民证……
那除了乱民也没别的解释了……
这种人,听他的忽悠作甚?
[ 此贴被nbe-1在2007-09-04 13:38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