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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规讨论贴+投诉贴:交易区版主3连续两次删除我的帖子,请管理员给个公道!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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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 oldca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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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0  发表于: 2007-09-27 10:46:31
— 本帖被 交易区版主8 从 变形金刚玩具自由交易区 移动到本区(2007-09-28) —
问题1:新品MISB是否可以发帖交换?
问题2:交换帖是否要求标有价格?


交易区版主3,请不要删除此帖,此帖重在讨论版规,相信会对你的工作带来便利。

事情梗概如下:


交易区版主3连续两次删除我的帖子:

作者: 交易区版主3
标题: 您的文章被删除
时间: 2007-09-27 00:19
内容: 您发表的文章被 交易区版主3 执行 删除 操作
对您的影响:威望:-5,能量:-5
文章:大量玩具 北京交换 TFE MP06 RM01+12+25 ALT热破 钛系列 极小恐龙 红蜘蛛 维克多等等
发表日期:2007-09-26 13:04
所在版块:变形金刚玩具自由交易区
操作时间:2007-09-27 00:15
操作理由:本论坛不允许出售违反版规的物品
论坛管理操作通知短消息,对本次管理操作有任何异议,请与我取得联系。
今日已详细咨询过管理员,未过限期MISB新品,一律不允许标价出售, 如你需要换入的物品,请到求购区发贴求购,可标明用何物品交换, 即日起,MISB新品一律不允许出现在交易区,发现即刻删贴,多次违规者严肃处理, 如有发现未及时处理,欢迎举报,谢谢


虽然我的帖子含有MISB新品,但是我明确强调了两次是交换贴;
标价是没有任何意义的,但版规要求标价是必须的;
并且帖子含有详尽文字和图片,并无任何违规。

我的帖子题目:


大量玩具 北京交换 TFE MP06 RM01+12+25 ALT热破 钛系列 极小恐龙 红蜘蛛 维克多等等


我的帖子开篇声明:

声明:
本贴全部玩具仅限北京交换
有意换得请PM 具体换法及差价详谈

求换入:

MI(S)B MP01
MI(S)B MP02
(N)MIB MP03
(N)MIB 日版黄球
MISB电影G1配色救护车(用G1配色红蜘蛛换)
...



以我对版规的理解,MISB新品带价格交换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我也并非是钻空子,因为我以前发过类似的交换贴,很多人PM我要买我都拒绝了,
我确确实实是要换而不是要卖,无论出发点和帖子本身都没有问题,
我对交易区版主3连续两次删贴,扣威望扣能量,并且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感到不公和气愤!

请七面和星辰出来给个公道吧!
如果重新制定版规,规定以后不能出现新品MISB帖,或者交换新品MISB不能带有价格,那好,我遵守;
如果还按照现行版规来执行,请帮我恢复名誉和帖子,谢谢!


离线 xyz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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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  发表于: 2007-09-27 10:49:56
兄弟,你的那些东西就是出售也没有问题的。misb是三个月新货不可以出售
离线 xyz12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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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  发表于: 2007-09-27 10:52:21
看错了。。。原来是mp06和tfe之类的。。。那确实不可以~~~~~~~~
离线 oldca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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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3  发表于: 2007-09-27 10:52:49
新品指的就是三个月内的 TFE和MP06算新品

现在问题是——版规 和 交易区版主3的论点 是矛盾的
离线 童虎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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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4  发表于: 2007-09-27 10:57:11
交易区版主3做得很对,我超级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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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5  发表于: 2007-09-27 10:57:58
就是mp06的问题  楼主 是这样 可能你标交换是真要交换 但是如果你可以这么干那么其他挂羊头卖狗肉的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干?

这样 以后每一个新品上来都先标上: MP03 原色交换  山猫交换 然后在QQ里面说 不换 卖也可以,那么 你觉得这版规还有意义吗?

真想交换首先发在求购区吧!
离线 oldca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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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6  发表于: 2007-09-27 11:09:49
引用第5楼一斤倒于2007-09-27 10:57发表的  :
就是mp06的问题  楼主 是这样 可能你标交换是真要交换 但是如果你可以这么干那么其他挂羊头卖狗肉的是不是也可以这么干?
这样 以后每一个新品上来都先标上: MP03 原色交换  山猫交换 然后在QQ里面说 不换 卖也可以,那么 你觉得这版规还有意义吗?
真想交换首先发在求购区吧!


OK 且不说发帖人的出发点 来说版规
版规就应该是全面细致无懈可击
如果
1)不让交换新品MISB
或者
2)交换帖不能带价格
那么请在版规中明示

现在版规不明确 不分良莠一刀切
难道管理不该改善吗???
离线 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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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7  发表于: 2007-09-27 11:12:22
lz的帖子我看到了

今天还找呢

lz确实说了只是交换
离线 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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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8  发表于: 2007-09-27 11:14:20
只能说版规又要修改喽
离线 zhu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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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9  发表于: 2007-09-27 11:15:40
改善是没错,但并不等于可以钻版规的空子,如果人人都钻空子玩,版规也没法顺利执行,以后注意就行了,删个帖扣点威望算什么.
版规毕竟不同于法律条款,不可能什么都说的很详细的
离线 一斤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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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0  发表于: 2007-09-27 11:18:43
引用第6楼oldcasper于2007-09-27 11:09发表的  :
OK 且不说发帖人的出发点 来说版规
版规就应该是全面细致无懈可击
如果
.......



任何法律法规都不可能是完全完善的 有些时候法律法规没规定到的 只能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比如现实生活中网络犯罪怎么界定 怎么量刑等等

这样的判决出来就是所谓判例了,而且这样的判例直接就可以参考用于在其他类似的案件

楼主这样的情况基本可以属于判例,每一次法规判例出来争议当然是不可避免的

至于为什么要这么判,看了我上面说的相信你会理解

至于良莠不齐一刀切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作为版主我们没法判断发贴的主观是良还是莠
单独对于此事件,我个人对楼主表示歉意,昨天本来想编辑你的帖子删掉部分来的,凑巧碰到论坛回帖不能的阶段。

说到这里,楼主是否可以理解了?
[ 此贴被一斤倒在2007-09-27 11:25重新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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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1  发表于: 2007-09-27 11:18:55
版归还是需要修改的 LZ的帖子我也看了 也想买 LZ也和我说名了只是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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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2  发表于: 2007-09-27 11:18:57
法律也有空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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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13  发表于: 2007-09-27 11:19:23
另外 ‘一斤倒 ’版主 交易区发交换帖也是合情合理的
首先交易区人气旺 其次我要换出东西 当然要让别人看得到

我也做过版主 管理确实很难 向AC这样大流量涉及货款交易就更难了
但是 也请换位思考一下
作为一个良民 辛苦编辑上千字的帖子 就不明不白的被删除了 心理舒坦吗?

我的义愤倒在其次了 关键是讨论下版规是否该完善?

所以 请大家本着公正公开的观点在本贴讨论
离线 zhul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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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4  发表于: 2007-09-27 11:26:04
版规当然应该完善,但不应该在钻空子之后(不指人,只说事),而应该在大家发现版规有空子时,发个帖子到版规建议区,提醒斑竹修改,这样做才能使版规逐渐完善,要记住AC不是斑竹的,是我们大家的,AC故障时,难道大家不着急吗?(当然也包括JS )
离线 一斤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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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5  发表于: 2007-09-27 11:31:35
交易区是用来交易的

让想买东西的人看到的是纯粹卖东西的帖子对于多数要买东西的人是一种方便和公平的体现

同样的,想买东西的人看到满眼都是不卖只换的东西,就像楼主,PM给你很多的都是想买,但是你不卖,这对想在这个区买东西的人实在是不方便,对不对:)

人气的问题相信每一个换东西的人都考虑过,但是既然已经有成型的版规希望大家都能遵守
[ 此贴被一斤倒在2007-09-27 11:34重新编辑 ]
离线 com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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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6  发表于: 2007-09-27 11:34:45
‘一斤倒 ’版主的意思是说MISB的新品在求购区可以标价交换?还是别的什么意思?
离线 一斤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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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7  发表于: 2007-09-27 11:39:14
如果版规没完善而我来提议的话: 那么就是MISB新品求购区也不能交换
离线 最后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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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18  发表于: 2007-09-27 11:54:19
版规最好不要出现模糊的地方,而且要一视同仁。还有说下挂羊头卖狗肉,只要往交流区发个贴子扔张图就会有人找你问你出不出。
离线 oldcasp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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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19  发表于: 2007-09-27 12:30:30
是的 关键是有章可循一视同仁
就在现在 交易区还有帖子在标价交换新品MISB 为什么唯独删我的交换帖?

交易区版主3在删我的帖子之前 据说也询问了管理员
这不也说明 版规对标价新品MISB交换问题存在盲区么

如果我的这个帖子真的能促进完善版规 被删的帖子也算死得其所了
[ 此贴被oldcasper在2007-09-27 12:43重新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