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来了这2天有点私事才回来,
首先这是本人在这篇主题下的最后的1个回贴,不是怕谁,这年头你要说真正怕过谁,恐怕还真没有,也不是理亏,我有我有我发表观点的权利,没什么理不理亏的,因为不是当事人,我承认在这帖里,买家你比我有绝对的回帖的优势.但有规定在先,非当事人每人最多2贴.我到2帖的数了,仅此而已.
所以在这帖里把能说的话都说了,虽然与诸位观点不同,但也同样对你们表示尊重.但帖子篇幅有限,希望不要让大家感到不愉快.
首先向买家在自己的103楼回帖里的这句不当言语道歉(我怀疑买家在没有和卖家交易前就有一套大力神的,只是成色不好,买家先买货后退货是早就谋划好了的,先不管价格贵贱,先买套成色好的,然后再通过退货的方式,把自己原来手里的那套品相差的退给卖家,自己手里就留下了好的了.
):这是自己在帖子里的纯粹的臆测之言,这是极不责任的.但对其他的观点我坚持自己原来的看法,下面不在熬述了
回116楼,我现在一直认为这是个4,你我观点不同,但也没必要成为"敌人",即便是"敌人"也有互敬对方的,我认为自己如果错了是必须要道歉的,道歉也不是丢人的事情,错了就是错了,没什么好解释的,你认为4和2的情节可笑,我也没办法.还是那个观点,如果事实真的证明是4,是我看错了,我可以继续向买家道歉,但这个观点我目前还是坚持,
回119楼,我理解你的心情,你看我不爽,就像我当初看到你首先针对卖家人品发难一样,我也很不爽,买卖纠纷你请求调节这是正常的,但你没有权利去轻易评价人家卖家的人品.你觉得你的人品重要,别人的也一样重要,即便人家卖家做不成你这一单生意,人家以后也还要在AC上继续进行交流.而你这样做,却无形中给卖家的今后的交流产生不好的影响
回122楼,你这期间可能网络上出现点问题,但如果你想着急地解决问题,你应该不会连找个临时上网的地方都找不到吧,网吧和相机总该能找到吧.
回123楼,你当然有权利投诉,但你记住,我也有权利反驳.AC可以给你权利,但也没法剥夺我的权利.即便我不还不是认证会员,
至于在2版的大力成员里,混进来个4的,你认为不可能,那就再继续研究相关的技术贴吧.那不是在纠纷区讨论的范畴.
回124楼,专家我不配,我也从来没有认为你是小丑,即便我和你观点不同,也不赞成你的某些做法,但我也没有对你表示轻视,或许某些话语让你感到不快,但只是当时不快的心情所致,这个以后我要自我检讨,至于你怀疑我的来头,我可以告诉你我是东北的,你如果还不相信,可以请求管理人员来协助你查询我的ID,
该说的,现在想到的基本都说了,下面没想到的即便想说也不说了,我知道,世界上最难说服的就是人的思想,即便在论坛上你一句我一句地纯枪舌战,也只不过是在质疑和反质疑中阐述自己的观点,要想通过你自己的回帖来改变对方的观点基本上就是白日做梦.正因为是这样,才不说了,也正是因为这样,对手才值得你的尊敬!最后用很欣赏的星星打不死的那句话作为结尾------如有异议,请坚持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