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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论坛理事-ID:无翼天使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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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 player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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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楼主]20  发表于: 2008-06-15 22:31:59
引用第18楼于1970-01-01 08:00发表的  :

原来你们好到这种关系,你还考虑到自己是版主啊?说不可以很随便的噢?这个贴是发出来研究版规的,不是和你乱扯的,你们明天再一起出去喝个茶,打打球,商量商量怎么来骂我啊?
离线 VIP 巴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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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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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1  发表于: 2008-06-15 22:33:05
版主多号召号召你的小弟们,都来骂好了

离线 蛤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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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2  发表于: 2008-06-15 22:37:04
首先,不要以为回帖的都是小弟,那只是你以为,有空看看《迷雾》,了解下人如果想当然,会什么下场。

再说,你再怎么投诉,肯定也不会归你了,你又何必这样咄咄逼人,多个朋友比多个敌人要好。
变形金刚非著名专题站 www.tf08.net
离线 庸凡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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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3  发表于: 2008-06-15 22:39:12
发错区了吧,这个区不是研究版规用的啊
本人长期代写小学生寒暑假作业,一页5元。代开家长会,一小时20元。替小学生打架,1.5米以下10元一次,1.6米以下20元一次,1.7米以下40元一次,1.7米以上不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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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4  发表于: 2008-06-15 22:39:56
我哪句话里 有骂过你?

谁是我小弟?

不要把你自己的思维来想象别人的世界....无论我在AC是处于什么位置 我从来就没把别人当做小弟

出来做人 首先要尊重别人

把迷友当小弟就是你的思想? 太可怕了....

幸好 我认识的人里没你这样的朋友...庆幸....
离线 scut_kik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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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5  发表于: 2008-06-15 22:40:44
和明显。楼主没道理。“秒了”本身就含义不清。
如果下面的写“分了”,“时了”之类的怎么办?“秒了”并不是你和卖家之间曾经有过约定的词语。不能单根据你个人的理解来解析这个词就等于“要了”。

很简单,你如果写“秒了”但后来却不想要了。那么卖家是不是能强说你是要了呢?
所以这个根本不需要争执,除非你曾经和卖家预先约定过使用“秒了”这个词的含义。否则不具有效力。
离线 七面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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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该作者 26  发表于: 2008-06-15 22:41:06
此事不应该存在争议。版规早有非常明确的规定:http://www.actoys.net/bbs/read.php?tid=190910

(1)对于出售物品有意购买者,需在论坛回帖明确表明购买意向(“要了”)。

版规规定的非常明确,虽然楼主的回复意图很容易理解,但是不符合论坛规范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再能表达购买意图的用词,也不能超越现有的既定规范

因此,卖家行为符合交易规则。此贴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