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帖子
  • 日志
  • 用户
  • 版块
  • 群组
帖子
  • 5623阅读
  • 73回复

我承认我的疏忽-我以后不再信任申通,不再不拍照卖东西!!!! [复制链接] [加入收藏]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40  发表于: 2006-11-08 23:35:27
呵呵.你刚把QQ记录给删了.哈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41  发表于: 2006-11-08 23:37:29
引用第35楼june2006-11-08 23:19发表的“”:
那个包装盒的单子上没有重量记录.....,申明一点.我和那个派件员不是熟识.请不要混淆是非.只是他常给我这边送货.我对他较友善罢了.没别的.用申通只是因为我有个长期给我发货的外地客户,都是用的申通.没出过事.所以我就和楼主说平邮太慢,要不走申通得了.



呵呵,混淆是非的是你吧,你看看qq记录吧,到底是你说熟识还是很熟还是比较友善!!!哈哈哈...

对,你说过平邮慢,然后要求快递,我就说不如ems吧,比较稳妥,给多5块多出来的我给,结果你说不要,还是申通好,便宜,ok,我就说我最近比较忙,且我公司不让快递上门,那就周末才能发,你看如何,你就说ok没问题,还说我拖??

你好意思狡辩吗???可笑!!!

既然你狡辩,我就贴qq记录上来,可惜分了公司,家里两份,只能你有什么狡辩的贴什么了,说白了,就知道你会狡辩,这么大个人了,还装嫩呢?!
经验值等级: 16 级
发帖
5030
积分
1990
经验
41707
注册时间  
2006-04-07 23:17:23
最后登录  
2014-03-28 21:09:29
只看该作者 42  发表于: 2006-11-08 23:39:39
再截取一段TAOBAO规则:

货物风险的转移:除非法律规定或者交易双方另有约定(谁主张谁举证),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收货人签收)之前由发货人承担,交付(收货人签收)之后由收货人承担。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43  发表于: 2006-11-08 23:49:58
这样吧.我也不想再多说了.你那边帮我取的重量记录.顺便想法证明一下你要寄我那个轮胎是不是真实存在/我这边不管是不是很熟也罢不熟也罢也没法了.因为你刚刚删了记录.只要你能证明我一直强调的这两点.就证明你发货方没有问提.我这边你也可以查我.好吧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44  发表于: 2006-11-08 23:51:59
记录来了,只能是节选,家里记录已经112页了:
1,说美日,南海版本的:
六月 23:47:42
我只要G1的.美版是不是要比日版差很多呀?
红烧肉肉 23:48:58
当然不是

六月 23:50:32
说说看啊
红烧肉肉 23:49:11
个人觉得,美版才是真正意义的变形金刚

六月 23:50:42
我不是很了解
红烧肉肉 23:49:18
日版也比南海好

红烧肉肉 23:49:25
美日质量差不多

2,关于支付宝
红烧肉肉 23:35:17
要么就支付宝吧


红烧肉肉 23:35:29
收到东西不好不给钱.

3,关于是否真的拖你发货没有交代还是我忙:
红烧肉肉 19:11:50
今天加班,明天寄.

六月 19:37:51

六月 19:38:00
你还真忙
红烧肉肉 19:34:43
最近是.

红烧肉肉 19:34:47
不好意思

六月 19:39:19
那明快递不是没上班么
六月 19:39:30
打个电话那么难啊
六月 19:39:45
快递上门收啊
红烧肉肉 19:36:16
我东西不方便带回公司,明白么?

六月 19:40:45
哦.
红烧肉肉 19:36:28
已经约了明天上家里收

六月 19:40:59
哦.那好,谢谢了

4,家里记录就这么多,其他在公司,明天继续吧.其他扯皮死砍价的就不啰嗦了,看着好好的朋友的聊天记录,心酸啊.

june,你给我的模型已经给你包好了,明天平邮给你,收到看看我是怎么包装的,你又怎么包装的!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45  发表于: 2006-11-08 23:54:11
这是昨天的一段话,好象我所有寄出的件都有检查的啊.这才是很熟吧.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46  发表于: 2006-11-08 23:56:54
引用第45楼june2006-11-08 23:54发表的“”:
这是昨天的一段话



对啊,我没有否认啊,我说了不让他看到里面就是为了避免他看上了到时调包,你有什么疑问??

重量的判断只是个人主观臆断,模凌两可的说法(没重量感)是一种臆断,不是实证。无证的主张是无效的。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47  发表于: 2006-11-08 23:59:34
再说,就说你承认的错吧,你让单位传达室收货,那就不应该,出问题的是你的传达室,没有判断好就收货,现在来赖我?你怎么知道不是你的传达室拿了你的东西???我单位上万人。收发室咋就从不代人签收快件呢?
[ 此贴被triforce在2006-11-09 00:05重新编辑 ]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48  发表于: 2006-11-09 00:01:56
triforce:


QUOTE:
引用第45楼june于2006-11-08 23:54发表的“”: 这是昨天的一段话
对啊,我没有否认啊,我说了不让他看到里面就是为了避免他看上了到时调包,你有什么疑问?? 重量的判断只是个人主观臆断,模凌两可的说法(没重量感)是一种臆断,不是实证。无证的主张是无效的。

只有很熟的收件员才会这样..triforce:也许是你利用了
还有那个模型你不用回寄了.你扔了吧.那个是你说你十月生日.我寄你作生日礼物的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49  发表于: 2006-11-09 00:08:30
引用第48楼june2006-11-09 00:01发表的“”:
triforce:
QUOTE:
引用第45楼june于2006-11-08 23:54发表的“”: 这是昨天的一段话
.......



是你被利用了吧?你没有回答你引用我的内容的话.没有意义的回帖.

ps,东西是礼物,但是我不接受别人侮辱.我会退还.别闹小脾气,没意思.
[ 此贴被triforce在2006-11-09 00:16重新编辑 ]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50  发表于: 2006-11-09 00:09:14
算了吧.他是个七十多岁老伯了.你也不用这样吧/还有你单位上万人啊.我真是寡闻啊.没见这么大的:P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51  发表于: 2006-11-09 00:13:25
算了.再说下去没劲了.你先把我说的那两条想法证明下吧.其它再说.我要睡了,明还上班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52  发表于: 2006-11-09 00:16:13
引用第51楼june2006-11-09 00:13发表的“”:
算了.再说下去没劲了.你先把我说的那两条想法证明下吧.其它再说.我要睡了,明还上班



谁主张谁举证,这个自古有法就有的基本条款,怎么到你这里倒相反了???呵呵,好笑...

不是人家老不老的问题,你不要偷换概念,好好想想道理,公理,法理是怎样的再和我谈信誉,欺骗问题吧.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53  发表于: 2006-11-09 00:33:26
谁主张谁举证是快递的霸王条款吧.一般买卖亏的都是买方.咋举证.我跑广州去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54  发表于: 2006-11-09 00:37:30
1.本人在AC从未黑过人的东西(有众多兄弟作证,有必要,我可以贴上我200多次交易的记录)。
2.此次交易纠纷应讲实证。
3.对已签收的货物,举证方应是签收方。(谁主张谁举证不是霸王条款,是法律通用的规定,不是我强加给你的)。
4.此事关系到双方人品问题。请主张方在取得实证后再定夺此事,不要妄自菲薄,胡乱猜疑。
5.在此事没有确切结果前不要谈及其它话题,也不要对人身进行攻击。
6.在AC大家是讲理的,来此的都应该是兄弟,让事实说话,比无谓的强调、辩解......要服人得多。

多也不说,有空看看相关法律法规常识,实在不行看看邮政规范也可以.

不好意思,让我引据论点,丢下包袱吧:

谁主张,谁举证


举证就是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并加以证明。《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根据此条的规定,当事人在民事官司中对自己所主张的事实,有提供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即“谁主张,谁举证”,这就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这一规则的含义主要是:

  第一, 原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原告起诉必然提出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并且需要对其主张和维护主张的根据提出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第二, 被告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被告在应诉、答辩过程中,可能对原告的主张进行承认、否认或反驳,或者提出反诉。被告应当以提出一定的事实情况为依据,使否认、反驳、反诉成立,所以应负举证责任。

  第三, 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提供证据的责任。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对自己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中是否负举证责任应视具体情况而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作为附随一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参加人,对当事人之间的主张及事实情况不负举证责任。但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当判决涉及应承担实体义务而提出自己的主张时,就应对此承担举证责任。

  第四, 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无论是居于共同原告的地位还是居于共同被告的地位,他们对自己的主张与反驳均负有举证责任。

  第五, 诉讼代表人的举证责任是代表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对所代表一方当事人的主张负有举证责任。
[ 此贴被triforce在2006-11-09 00:43重新编辑 ]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55  发表于: 2006-11-09 00:47:56
对.我是在就事论事.在讲道理.东西是你寄出的.你连东西是不是存在和是不是寄出都没法证明还说啥.还有别扯到其它事哦.和以前你有没兄弟没关系.人很常就是一件事没了所有兄弟的.还是回到事上来吧.讲道理.
你要是证明不了这两点你就要负全责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56  发表于: 2006-11-09 00:49:59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就学法律的哦.有时道理和法律一视同仁会很麻烦的哦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57  发表于: 2006-11-09 00:57:22
引用第55楼june2006-11-09 00:47发表的“”:
对.我是在就事论事.在讲道理.东西是你寄出的.你连东西是不是存在和是不是寄出都没法证明还说啥.还有别扯到其它事哦.和以前你有没兄弟没关系.人很常就是一件事没了所有兄弟的.还是回到事上来吧.讲道理.
你要是证明不了这两点你就要负全责



你都抬杠了,我更没话说了,不和不讲理的人说话,你要是违背民法来操作和偏执的话,我难道还要拦着你在歪理上越走越远吗???

我负责???哈哈哈,笑话.你的理由太牵强了...

既然你学法律怎么一直不见你拿出法律条文来针对申通,却来针对我??你要我说清楚两条,你怎么不把我对你的种种疑问都解释清楚????

既然你要说明白,你怎么自己不先说明白???你先回答我这个贴里的问题再回答我其他问题呀,呵呵..
离线 june
经验值等级: 1 级
发帖
105
积分
320
经验
46
注册时间  
2006-09-14 09:31:47
最后登录  
2009-06-01 15:11:50
只看该作者 58  发表于: 2006-11-09 01:00:49
我俩说的我想大家伙都看得明白 就不用搬出大法来了吧.杀猪用牛刀啊.还有你咋发到这一版了呢.想先黑我下
离线 VIP triforce
经验值等级: 12 级

发帖
17692
精华
3
积分
3393
经验
21795
注册时间  
2004-04-27 00:00:00
最后登录  
2014-03-31 01:16:41
只看该作者  [楼主]59  发表于: 2006-11-09 01:05:52
引用第58楼june2006-11-09 01:00发表的“”:
我俩说的我想大家伙都看得明白 [表情] 就不用搬出大法来了吧.杀猪用牛刀啊.还有你咋发到这一版了呢.想先黑我下 [表情]



别左右言其他,直接回答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