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我这个回贴只想把论坛规则好好告诉你1次,没有恶意的。
因为你这个案例很典型,很多迷友到现在还没搞清楚。包括很多斑竹。你的投诉贴我看了,在人情上有意义,在规则上没意义。因为:要了及排队只对普通认证注册用户适用,对商家不适用。也就是说,商家有权决定卖不卖你,明白吗?根据条例
http://www.actoys.net/bbs/read.php?tid=53563,商家喜欢就卖你不喜欢就不卖你,论坛商家等同于实体店一样。
并不是你说要了,商家就非要卖你,同样你放论坛商家鸽子也不受处罚,因为他们也不受排队制度保护。对待论坛商家不必排队,这个道理到现在不可能还没懂啊。
一、关于排队制度
1、任何情况下,非论坛回贴方式的排队都是无效的,严禁卖方出现“以xx顺序为主,论坛顺序仅作参考”之类的言辞。
2、只有在论坛回贴表示“要了”,才具备优先权,附加条件的“要了”的表述将视情况决定是否具有优先权及优先权的顺序。
3、编辑过的回贴中表示“要了”,无效。
4、第一个回贴表示“要了”的人,除非出现8小时内无法通过论坛短信、qq、电话等方式与卖方联系的情况,才可以取消交易,否则将按违约予以处罚;同样,如果卖方以任何借口在8小时内回避与买方的联系,也将视为违约。
5、出售贴在发帖72小时后不再受排队制度制约。
6、论坛加盟商家版区的出售贴不受排队制度限制,也不受排队制度保护。但如出现加盟商家不以标价出售,暗中炒卖高价的情况,我们将发出信誉警示公告,并给予至少半个月的禁言处罚。[ 此贴被交易区版主5在2006-11-18 00:16重新编辑 ]